浙江理工大學2019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3)
2019-02-14 14:08:59中國高校之窗
五、錄取原則
1、凡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應按要求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隊體育專項測試或依據省統測成績審核評定。若考生所在省(市、區)統一組織高水平運動員資格測試的,必須獲得相應省份的高水平運動員資格認定。
2、通過我校測試或審核的考生,我校將通過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并統一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
3、文化成績達到錄取分數線、專項測試合格的考生,由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組根據浙江理工大學高水平運動隊建設和發展的整體需要,結合考生的具體情況全面考察、擇優錄取。
(1)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證書的考生,需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組織的文化課統一考試,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控制在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20%以內。
(2)對于少數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且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市、區)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由我校報其生源所在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錄取,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高水平運動隊計劃錄取人數的30%。
(3)對體育專項測試合格、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且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市、區)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由我校報其生源所在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錄取。
注:對于高考綜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4、經我校考核合格并核準備案的高水平運動員,須與我校簽訂協議書確認志愿專業,填報高考專業志愿時,須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該專業,專業志愿可在我校面向考生所在省投放的招生專業范圍內按科類選報。具體錄取辦法按教育部2019年有關文件執行。
5、我校有權利要求部分項目進入復試的考生進行興奮劑抽查檢測,檢測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藥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我校將在本科招生網上及時發布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的有關通知和信息,請留意關注并配合做好有關個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辦理有關事項或有關個人信息提供不準確而影響錄取的由考生負責。
六、約束及監督機制
1、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主動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電話:0571-86843028)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學校嚴格按教育部文件規定,依據國家體育總局“中國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查詢系統”核實考生運動技術等級進行報考資格審核,將合格考生名單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和教育部核準、備案和公示,未經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3、我校錄取的高水平運動員須與學校簽訂培養協議,在校學習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有關規定,服從安排,參加學校組織的有關體育訓練和比賽活動,承擔個人應盡的義務。
4、認真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要從嚴查處;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其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已被錄取入學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七、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2號大街928號
郵 編:310018
電 話:0571-86843333(招生辦公室)、0571-86843499(體育教研部)
傳 真:0571-86843999
學校網址:http://www.zstu.edu.cn
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zs.zstu.edu.cn
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ww.ydyeducation.com
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浙江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浙江省招收高水平運動隊政策有新的變化,則以教育部、省級招生部門頒布的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