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財經大學2019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2)
2019-01-31 17:54:16中國高校之窗
三、報考條件
1.招生省份范圍內且符合2019年教育部及所在省(直轄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考條件的考生。
2.考生須參加所在省(直轄市)美術專業統考或聯考并且成績合格。
3.符合國家規定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身體健康,無色弱和色盲等。
4.我校只招藝術類文科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不分文理科,則皆可報名)。
5.新生進校后外語教學只開設英語。
四、考試
1.專業考試
考生報考本校一律參加所在省(直轄市)藝術類專業統一加試。報名方式和考試要求按所在省(直轄市)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2.文化考試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2019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文化統一考試。
五、錄取
1.在政治思想考核和體檢合格、專業統考和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達到所在省(直轄市)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采取“分數優先”原則,對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綜合分=(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總分)*100+(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總分)*100
2.綜合分相同時,先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英語、語文(不含附加分)的文化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逐一進行排序,直到分出差異為止。
3.我校在湖南省采用省專業統考成績,本科提前批,非平行志愿院校(專業)組。建議考生在本科提前批第一梯度志愿中的10個院校志愿的第一順序位置填報我校。投檔錄取時,按照我校綜合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具體辦法同上。
六、學費標準
藝術類專業學費6800元/生·學年,住宿費1500元/生·學年,學生四年在校學習期間需自備部分學習工具及材料。
七、組織與監督
1.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組織、監管本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同時負責相關咨詢和投訴。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有關工作人員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的舉報反映。
2.學校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藝術類招生事宜,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藝術類應試培訓,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八、入學與復查
我校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復查工作。
九、南京財經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按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若招生政策調整,以新政策為準。
十、本簡章由南京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一、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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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2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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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詢電話:400-025-0365
舉報監督電話:025-86718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