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師范大學2019年音樂與舞蹈學類專業招生簡章(2)
2019-01-23 14:07:05中國高校之窗
四、專業校考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①基訓②模仿(須著緊身練功衣褲)③舞蹈表演(一個成品舞蹈,并自帶伴奏帶)④模仿節奏。專業成績由基訓(35%)、模仿(20%)、舞蹈表演(40%)、模仿節奏(5%)組成。
五、錄取原則
(一)考生須取得相應藝術類專業合格證或填報資格,并參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文化考試,達到各省(市)規定的相應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線。
(二)外省市統考專業采用各省市統考專業成績,按各省規定的錄取原則錄取,如未規定錄取原則的(如全部投檔的),則按照上海的錄取方法錄取。
(三)上海、山東各專業的具體錄取辦法:
音樂學、音樂表演、音樂表演(中俄合作)、錄音藝術:以折算總分為主要錄取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不分專業先后)。 舞蹈學:以折算總分為主要錄取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總分 = ( 專業成績 ×70% + 高考文化成績 ×30%)×1000
專業滿分 高考文化滿分
六、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藝術類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接受上級紀委、監察部門和校紀委、監察處監督、檢查。
舉報電話:021-64322204
七、聯系地址:上海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上海市桂林路100號)郵政編碼:200234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1-64322695招生網址:http://ssdzsb.shnu.edu.cn
音樂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21-64322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