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2019年藝術學院本科招生簡章(4)
2019-01-18 13:37:40中國高校之窗
2. 專業考試采用一試、二試形式。
3. 專業二試中視唱練耳、樂理科目按照考生高考所在省份組織的該科目統考合格分數線認定,合格者方可報考我校;如省級統考合格但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未組織視唱練耳、樂理統考,則考生必須到廣州考點參加由我校組織的視唱練耳、樂理科目統一考試。
4. 專業考試地點及時間
考點 | 考試地點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重慶 | 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 (重慶市巴南區尚文大道887號) | 1月18-19日 (現場報名) | 1月20、21日 |
甘肅 (蘭州) | 蘭州文理學院 (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雁北路400號) | 詳情請登錄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網上報名 (http://art.ganseea.cn/) | 1月27、28日 |
河南 (鄭州) | 鄭州市第106中學(鄭州鐵六中學) (鄭州市中原東路124號) | 1月17日-1月21日 (https://www.artlets.cn/) | 1月25、26日 |
廣東 (廣州) | 華南理工大學大學城校區藝術學院 (廣州大學城華南理工大學B11棟) | 請見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網站通知 (https://gaokao.chsi.com.cn/zzbm/yslbm/) | 3月2、3、4日 |
備注:在招生范圍內但未設考點的省市考生可到重慶、廣州考點參加專業考試;甘肅、河南考生報考音樂表演專業僅限參加我校在該省設點組織的專業考試。音樂學專業考點僅設廣州。
五、認定及錄取
(一)音樂表演專業、音樂學專業
1. 專業考試合格資格根據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擇優認定。凡達到我校認定標準者可于4月中下旬登錄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網站打印《華南理工大學藝術類專業合格證》。持有上述證書的考生,按照本人高考所在地規定的時間,辦理高考報名手續并參加全國高考。
2. 我校將根據學科建設需要結合生源情況及考試情況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并于專業考試后公布分省計劃,港澳臺考生不占招生計劃。
3. 我校音樂類專業計劃采用文理綜合編制的原則,不區分考生文理科類。考生在取得省專業統考合格證書(高考所在省份未組織統一考試除外)、文化考試成績達到高考所在省藝術類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之上,符合錄取條件者,按照如下辦法予以錄取:
(1)音樂表演專業按我校專業考試成績折算分數依據分省計劃擇優錄取;同分條件下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者。折算分數計算方式如下:
折算分數=(專業成績÷本招考方向最高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