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2019年音樂學科招生簡章(3)
2019-01-16 16:33:46中國高校之窗
八、錄取原則
1、吉林省考生:文理兼招,統一排隊,優先錄取院校一志愿考生。考生專業校考合格,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含全國政策性加分,下同)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公布的分省計劃及招考方向,按校考專業課成績(專業考試總分,下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校考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校考專業課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均相同時,使用學校預留計劃予以錄取。
2、其他省考生:文理兼招,統一排隊,優先錄取院校一志愿考生。考生專業省統考合格,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達到考生所在省(區)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我校在省級招辦投檔考生中,根據分省計劃及招考方向,按專業省統考成績(專業考試總分,下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省統考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專業省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均相同時,使用學校預留計劃予以錄取。
3、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具體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按其錄取辦法執行。
4、對嚴格區分文科計劃和理科計劃進行投檔錄取的省份,則按文理科計劃分別排序擇優錄取。
九、學費標準
每生每年學費11000元。
十、復查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招生相關規定進行全面復查和專業復測,對于復查、復測不合格者,將取消該生學籍。違規、違紀情節嚴重者,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查處。
十一、領導機構及監督機制
吉林大學音樂學科招生考試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管理,規范程序。接受學校監察處及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431-85168305,85167467。
十二、其他
1、考生專業校考期間,學校不統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費、食宿費自理。
2、考試用具、材料自備(鋼琴由學校提供)。
3、對在專業校考中存在虛報或偽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報名、考試資格及考試成績。
4、請校考考生于2019年3月20日-31日期間登錄吉林大學招生網查詢專業校考成績,合格者自行打印合格證。
5、新生入學后,學習期間所用樂器一律自備(鋼琴除外)。
6、專業校考的所有報名、考試、錄取等信息通過吉林大學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考試或錄取的,責任自負。
7、如本簡章某些條款與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關于2019年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觸,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文件為準。
8、本簡章及未盡事宜由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 0431—85168305
0431—85166226(傳真)
吉林大學藝術學院 0431—85159192
地 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
郵政編碼:130012
網 址: http://zsb.jlu.edu.cn
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