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學院2019年本科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2)
2019-01-10 13:43:55外交學院
第四章 報名程序
第十一條 具有保送生資格的考生登陸外交學院本科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ksbm.cfau.edu.cn)進行網上報名,填寫《外交學院保送生報名表》,提交后打印報名表,交至本人所在中學審核。
第十二條 各外國語中學審核考生提交的報名表,確認信息無誤后加蓋中學公章,將其連同考生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原始記錄復印件(加蓋教務部門公章)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由所在中學通過郵政特快專遞統一郵寄到:北京市西城區展覽館路24號外交學院學生處本科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37),并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請材料”字樣。考生請自行將材料備份,所遞交的申請材料一律不再退還。
第五章 考核錄取
第十三條 本科保送生考核錄取工作程序
1.材料初審:我院將組織人員對考生提交的保送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的表現。
2.考核方式:初審通過的考生需參加我院組織舉行的外語筆試(滿分100分)和中外文面試(滿分100分)。具體時間和地點(展覽路校區)將在我院招生網站公布。
3.確定擬錄取名單:我院將依據外語筆試成績和中外文面試成績分別劃線,確定錄取專業時按實際考試總分排隊,按照招生計劃和考生填報專業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根據外語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4.復核審查錄取資格:我院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公示的當年保送生資格名單中復核擬錄取考生的保送資格。未在公示名單內的考生,我院不予錄取。
5.公示與錄取手續:擬錄取名單經我院本科招生委員會審核批準后,在我院本科招生網站公示五個工作日。擬錄取名單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公示及所在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確認后,經我院本科招生委員會和院黨委審核批準,確定本科保送生正式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其他規定
第十四條 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學費為每學年5000元/生,住宿費為每學年900元/生。如國家調整本科生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學校將按照新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cfau.edu.cn
招生網址:zs.cfau.edu.cn
招生微信:外交學院本科招生
電子郵箱:zhshb@cfa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10-68354353、89146832
第十六條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七條 為確保保送生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我院保送生招生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中學及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做好審核和報名工作,如申請材料存在虛假內容或隱匿與錄取相關的重大事實的或者在筆試、面試中作弊的,經我院本科招生委員會審批后,取消考生參與我院保送生考錄的資格。
第十八條 本辦法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九條 學校以往有關本科保送生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簡章不一致的,以本簡章為準。
第二十條 本簡章由外交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簡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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