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9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3)
2019-01-09 17:34:28中國高校之窗
六、錄取規則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對體育專項測試合格,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經我校認定的高水平運動員,經規定程序公示無異議者,分以下三種類型錄取。
1.對于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稱號的考生,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經本人申請,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核準后,可免于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由我校對其體育專項測試成績與文化課考試成績(文化課考試有關要求及錄取標準參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13號)、關于印發《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的通知(體科字〔2018〕132號))全面考核后決定是否錄取。我校確定并公示的此類考生擬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總數的20%。
2.對于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突出(二級運動員以上),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我校確定并公示的此類考生擬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總數的30%。
3.對于經體育專項測試認為確有培養前途、我校體育運動隊建設確實需要的部分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錄取辦法按教育部有關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的文件執行。對于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的考生,二本線按照相關省份確定的高水平運動隊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執行,具體錄取辦法按照相關省份招生規定執行。
備注:游泳項目現場測試成績未達到二級運動員標準的不予錄取。
七、入學復查
對于錄取的高水平運動員,學校將開展入學專業復測和復核,對于專業測試不達標、入學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情況,將認真核實確認。一經查實屬替考、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新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
八、約束與監督
1.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13號)要求,確保招錄工作各項環節的公平、公正、公開。
2.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我校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010-83952130)
3.學校確定的擬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http://zs.cueb.edu.cn)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公示后名單將按規定報送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備案。
4、未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九、本簡章由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公布新政策,本簡章相關規定將按最新政策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