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南大學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3)
2019-01-08 14:39:18中南大學
六、錄取辦法
1.錄取細則
。1)錄取時根據公示順序進行,A類考生錄取人數不超過8人,總錄取人數不超過18人。
。2)滿足錄取條件的前8名A類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可降至生源省份相應科類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實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水平藝術團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為準。未能按一本線錄取的其他A類考生和B類考生可按不低于生源省份相應科類本科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且不低于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政策予以錄取。上海市和浙江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要求為高水平藝術團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40分。按照《中南大學招生章程》,對江蘇省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最低等級要求為AA。
2.志愿填報
測試合格考生,須按照生源省份招生考試部門的規定,在相應批次正確填報高考志愿,并按時提交《中南大學高水平藝術團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回執》。志愿未填報或志愿、回執填報錯誤者,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3.專業確定原則
(1)具有錄取資格的考生可填報高水平藝術團公布招生專業(見附表),每名考生可填報4個專業志愿,其中經濟管理類專業只能填報一個。
。2)每個專業錄取高水平藝術團的人數不超過3人,如報考某一專業志愿的人數超過3人(以高考文化成績回執申請人數為準),則根據公示順序擇優確定專業。
。3)對未能滿足專業志愿、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進行專業調劑。對未能滿足專業志愿、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4)高水平藝術團按照專業招生、大類培養,不參加大類內專業分流,可以根據學校相關規定申請轉換專業。
七、入學復查及有關事項
1.高水平藝術團錄取的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并組織專業復測。如發現不符合國家規定的錄取條件、違反招生規定、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通報生源中學或單位以及省級招生部門。
2.我校錄取的中南大學高水平藝術團團員,須遵守學校的有關規定和學生藝術團的各項規章制度。我校將與錄取考生簽訂協議,明確入校后參加藝術團活動的義務和責任。
八、其它事項
1.每位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項測試項目。
2.樂器、道具等測試所用物件考生自備。學校可提供架子鼓、小軍鼓、低音提琴,須自備鼓槌和琴弓。
3.考生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九、監督機制
我校成立了招生考試監察辦公室,全面負責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過程中的監督檢查,落實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的紀律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