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大學2018年招生章程
2018-12-22 09:53:59網絡資源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焦作大學2018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焦作大學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焦作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焦作大學招生工作接受招生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焦作大學,學校標準代碼:11522。
第六條 辦學性質及類型:綜合性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茖W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
第八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3066號(南校區)、焦作市工業路458號(北校區)。
第九條 頒發證書:
1.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焦作大學。
2.頒發學歷證書的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
3.學歷證書經教育部電子注冊。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焦作大學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 焦作大學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焦作大學普通(?)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焦作大學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錄取
第十三條 招生條件:按照教育部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四條 招生對象:
1. 報名參加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
2. 報名參加2018年河南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考試的考生。
第十五條 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
1.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對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由高到低依次安排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同分的考生按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進行排序。
2. 藝術類專業在河南招生執行文化課成績過線,按照省統考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其中舞蹈表演專業按照舞蹈項成績錄取,音樂表演專業按照綜合項成績錄取,音樂表演(聲樂方向)按照聲樂項成績錄取。
3. 民族傳統體育(太極拳方向)專業的錄取批次及科類按照各省政策執行。沒有填報此專業志愿的考生,不予錄取該專業。
第十七條 我校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八條 男女生比例:招生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條 體檢要求: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
第五章學費及獎助措施
第二十條 學費標準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等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1.文史類3300元/年;理工類3600元/年;藝術類5600元/年;體育類:3600元/年。
2.住宿費:600-800元/年/生。
第二十一條 獎助措施:
學校設立各項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國家助學金2000-4000元/人以及其他各項獎助學金。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我校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違犯招生有關規定的違規入學的學生按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校外機構和個人從事招生工作。對以焦作大學名義進行違規招生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焦作大學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招生咨詢與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391)2989911 2989922
傳真:(0391)2989933
監督電話:(0391)2989050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3066號
郵編:454003
網 址:www.jzu.edu.cn
E – mail :jzdxzs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