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9年西藏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工作的通知(3)
2018-12-18 14:52:04西藏教育考試院
七、違規違紀處理
我區藝術類專業統考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各考區要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考場管理,嚴密組織考試,強化對考務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選拔和培訓,嚴肅考風考紀。加強對報名、考試、評卷、登分工作的管理,嚴查各類違紀舞弊行為。各中學要教育考生遵守報名、考試紀律,誠信應考,公平競爭。
對在報名和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進行查處,對出現泄漏試題、考場舞弊、涂改考卷等違反有關規定行為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存在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處理。凡是有違誠信考試的行為,即日起將同時報送自治區誠信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網絡登記。
八、保障措施
(一)自治區招生辦地址:拉薩市藏大東路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郵政編碼:850000,電話:0891-6322440, Email:xzjyksy@163.com。西藏大學招生辦電話:0891-6405900,Email:zsb@utibet.edu.cn。昌都市招生辦電話:0895-4822318,Email:lianzhan_1314@163.com。
(二)舉報電話:0891-6599819、0891-6335325(兼傳真)。
九、其他
(一)請各地盡快將通知轉發學校,并督促做好宣傳工作。
(二)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文化課考試)。
(三)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的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四)收費標準:按藏發改價格﹝2014﹞890號文件規定,參加美術與設計學類考生需繳納專業加試費100元/人;參加音樂學類或舞蹈學類考生需繳納初試加試費100元/人,復試加試費60元/人。
(五)本通知未盡事宜,參照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附件:
1.2019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音樂學類)專業考試大綱
2.2019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舞蹈學類)專業考試大綱
3.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區外院校在藏專業加試申請表
4.2019年西藏自治區藝術加試統考成績復查申請
5.2019年西藏自治區藝術加試統考成績復查證明
西藏自治區教育廳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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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下載: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區外院校在藏專業加試申請表.docx
點擊下載:2019年西藏自治區藝術加試統考成績復查申請.docx
點擊下載:2019年西藏自治區藝術加試統考成績復查證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