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9年西藏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工作的通知(2)
2018-12-18 14:52:04西藏教育考試院
(一)美術與設計學類:考生自備2B、3B繪畫鉛筆、橡皮、美工刀、調色盒、水粉筆(5支,應大小不同)、水粉顏料(12色或24色,白色顏料可多備一支)、圖釘或不干膠和小塑料盆等考試用具;
(二)音樂學類:考生應按考試科目自備音樂(光盤)、樂器(除鋼琴外)、簽字筆等考試用具;
(三)舞蹈學類:考生必須身著單薄舞蹈練功衣褲和舞蹈練功鞋,復試階段可穿現代舞鞋。
(四)考生在報考時只能選擇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中的一類報考,不能跨類混報。
拉薩考點考生無須自帶畫架,統一提供;昌都考點考生需自帶畫架。
四、志愿填報及錄取
(一)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分為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分省招生計劃藝術院校。參加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組織提前錄取;參加我區藝術加試的考生可以填報分省計劃(我區對外公布的提前藝術類批次招生計劃),由我區組織錄取,錄取原則:“文化成績達到藝術類本、專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加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藝術類本、專批次外的非藝術類專業。
(二)未參加我區統考藝術加試的考生不得填報以省級藝術類招生專業統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的藝術院校(專業)志愿。
五、在藏進行藝術類專業加試院校的管理
(一)區外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必須于2018年12月25日前,向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提交申請(申請表格見附件3),接受區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必須嚴格按照自治區有關收費標準收取藝術加試費用。
(二)區外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務必與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商定有關加試場地、考務安排等具體事宜。必須向社會公布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簡章內容必須包括辦學類型、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學校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年度招生范圍、錄取規則、學費標準等詳細說明。
六、成績公布、復查及證書發放
(一)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藝術加試成績將于2019年1月中下旬在網站開通考生成績查詢功能(查詢網址http://www.xzzsks.com.cn)。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成績有異議,自成績公布7個工作日內由考生本人向報考點招生辦提出書面申請(附件4),逾期不予受理。招生辦受理考生申請后,要認真核對考生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呈報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按照國家要求和考生申請,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將重新復核考生成績,并如實出具成績復查證明(附件5)。
(二)統考藝術加試合格證由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負責制作。如有需要,考生可持藝術加試準考證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到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領取統考藝術加試合格證,到報考點招生辦領取統考藝術加試統考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