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國民航大學飛行技術專業天津地區招生簡章
2019-05-09 10:16:48招考資訊網
中國民航大學是中國民用航空局直屬的一所以培養民航高級工程技術和管理人才為主的高等學府,是中國民用航空局、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高校。其前身是1951年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民用航空局第二民用航空學校,1981年更名為中國民用航空學院,2006年更名為中國民航大學。目前學校已發展成為我國唯一一所民航學科門類齊全的高等學府,被譽為中國民航人才的搖籃、中國民用航空科技研究的中心、國際航空文化交流的窗口。自1951年建校以來,學校已經輸出畢業生10萬余人,一屆屆學子遍及民航各生產崗位及技術領域,全國民航行業三分之一的工程技術和管理骨干人才來自我校,許多人成為了業界精英。
中國民航大學對飛行人才的培養與中國民航的成長同步,其教育歷史可追溯到上世紀50年代。自2003年恢復設立飛行技術專業后,基于60余年辦學歷史的積淀,學校飛行技術專業先后被授予“教育部特色專業建設點”、“天津市品牌專業”,加入了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2012年又被教育部列為“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單位”。截止今年,與中國國際航空公司、中國東方航空公司、中國南方航空公司等20多家航空公司開展合作,累計為中國民航培養飛行員6500余人。
一、專業介紹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以工程技術教育為核心,培養具有民航飛行職業所需的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和身體素質,系統掌握民用航空器飛行的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操作技能,達到符合國際民航標準的英語語言能力水平,初步具備現代民用航空飛行技術應用及管理能力,能夠在民用運輸航空和通用航空領域從事航空器駕駛工作的高素質專門人才。
(二)培養規格
本專業為委托培養單位訂單式培養飛行員。實行學年學分制,最短修讀年限四年,最長修讀年限六年(含休學)。
學生在規定的修讀年限內完成飛行技術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含飛行駕駛技術訓練),考試合格,達到畢業條件者,由學校頒發飛行技術專業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條例所規定者,授予工學學士學位。
本專業主干課程有:飛行領航學、飛行氣象學、飛機飛行原理、飛機機體與系統、飛機動力裝置、航空儀表與電子電氣系統、飛行員陸空通話、儀表飛行與航圖、飛行性能計劃與載重平衡、飛行人為因素與機組資源管理、飛機私用駕駛員執照飛行訓練和飛機商用駕駛員執照飛行訓練等。
(三)學生管理
學生在學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委托培養單位、飛行訓練機構的各項規定和要求。
學校設置飛行學員隊,對學生實行準軍事化管理,一日生活制度化;學生在校期間享受一定的空勤伙食補助;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用以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生還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優秀學生可獲得國家級、市級、校級、院級等各類優秀學生獎(助)學金以及榮譽稱號。此外,國內外民航企事業單位還在我校設立了20余項獎(助)學金,用以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學生在學期間須按國家規定的相關政策參加社會保險,相應的醫療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按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條款執行。在國內接受飛行訓練的學生,飛行訓練期間的航空器機組座位險由國內飛行訓練機構負責;被派往國外接受飛行訓練的學生,在國外訓練期間的醫療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航空器機組座位險由國外飛行訓練機構負責。
(四)就業政策
學生在入校前需與委托培養單位簽署委托培養協議。學生畢業后達到委托培養協議約定的入職條件,由委托培養單位安排從事相應的民用航空飛機駕駛崗位工作。
(五)淘汰機制
鑒于飛行技術專業的特殊要求,學生可能因政治條件、身體條件、學習成績、英語水平以及飛行技術等原因導致被終止飛行技術專業學習。被終止飛行技術專業學習的學生,符合學校轉專業標準者,將按照相關規定轉到其他專業,畢業后自主擇業;不符合學校轉專業標準者,將被終止學業,予以退學。
(六)收費標準
本專業學生每人每年學費人民幣5800元,飛行駕駛訓練期間的相關費用按委托培養單位的規定執行,住宿費、服裝費、被裝費、教材費等其它費用標準按學校的規定執行。
二、訂單計劃及招飛方式
(一)訂單計劃
根據有關航空公司委托培養訂單需求,2019年我校在天津地區飛行技術專業約有105個訂單計劃(其中文史類約15人、理工類約90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委培航空公司:中國國際航空公司(50人,其中文史類10人、理工類40人)、中國東方航空公司(25人,其中文史類5人、理工類20人)、中國南方航空公司(10人,均為理工類)、廈門航空公司(20人,均為理工類)。
中國民航大學2019年天津地區飛行技術專業高考招生計劃將按照訂單計劃的實際報名和招飛合格生源情況,并依據教育部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計劃編制原則,確定招生計劃數量,并最終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19年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計劃為準。
(二)招飛方式
根據教育部、民航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民航招飛工作的通知》、《關于深化民航招飛校企合作的實施意見》文件要求,2019年中國民航大學在天津地區擬與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航)開展校企合作方式招飛;對于其他委托培養航空公司,由中國民航大學獨立開展招飛。
為了方便上述兩類考生,我校將與國航協調同一時間、地點,同步開展招飛相關環節。
三、招飛對象及條件
(一)招飛對象
天津地區凡能夠參加2019年全國普通高校統一考試(秋季)的男生均可報考,英語語種,文理兼招,年齡在16至20歲(截止2019年8月31日),未婚,要求具有較好的英語聽說基礎。
(二)報名基本條件
政治思想素質:符合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報考條件,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熱愛民航事業,熱愛飛行工作;具有高度的責任心、良好的工作態度、服務社會的意識以及團結協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養、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調查要求。
身體自薦標準: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生理功能正常,無傳染病史和精神病家族史,無久治不愈的皮膚病;根據委托培養單位需求身高168cm(含)-188cm(含),體質指數BMI 18.5(含)—24(含),無“O”、“X”型腿;任何一眼裸眼遠視力不低于C字表0.1,接受角膜屈光手術者須滿足局方規定,無色盲、色弱、斜視;會普通話,口齒清楚,聽力正常;具有敏捷的反應能力和身體協調能力,符合招飛體檢鑒定醫學標準。
四、招飛流程及錄取
(一)招飛各環節
招飛過程包括注冊報名、預選初檢(視情部分地區增加英語測試)、體檢鑒定(含心理測試)、確認有效招飛志愿以及民用航空背景調查等環節,考生須依次經過以上全部環節且合格后方可列入我校招飛合格名單。
1.報名及預選初檢。2018年10月15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民用航空招飛信息系統》(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仔細閱讀政策文件和考生手冊后進行注冊報名(參加預選初檢前須完成網上注冊報名)。天津地區預選初檢時間日程安排將在我校招飛網站陸續公布(網址:http://www.cauc.edu.cn/zfzx/)
2.體檢鑒定。對于體檢鑒定環節,將按照中國民用航空局最新頒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檢鑒定規范》由國家相關體檢鑒定機構執行;
3.背景調查。對于民用航空背景調查環節,將按照中國民航局頒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調查規定》由相關部門執行。
4.確認有效招飛志愿。天津地區考生在《中國民用航空招飛信息系統》中有效招飛志愿的組合建議如下:
第一種志愿組合:【招飛院校】中國民航大學,【送培單位】國航;
第二種志愿組合:【招飛院校】中國民航大學,【送培單位】本校(即中國東方航空公司、中國南方航空公司、廈門航空公司等)。
(二)高考志愿填報
以上環節均合格者方可在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統一考試填報高考志愿時報考我校,具體填報要求應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19年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計劃為準,建議考生第一院校志愿填報中國民航大學。
(三)調檔錄取
我校在合格名單考生基礎上,依據《中國民用航空招飛信息系統》有效招飛志愿中“招飛院校”是否為“中國民航大學”確定擬錄取名單。
錄取環節,將不再區分送培單位,我校將按照中國民用航空局招飛最低控制線標準,將送培單位合并后的全部擬錄取名單報送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進行調檔。
調檔名單按照高考文化成績(不包括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高考文化成績相同時按照英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招生計劃錄滿為止。
最終錄取原則辦法以我校公布的《中國民航大學本專科招生章程(2019年)》以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的有關招飛規定為準。
(四)送培單位及航空公司的確定
錄取為飛行技術專業的新生,我校將按照新生個人意愿進行送培單位及航空公司的確定。按照新生在《中國民用航空招飛信息系統》中有效招飛志愿填報情況,凡送培單位為“國航”的新生可兼選送培單位為“本校”的航空公司(東航、南航、廈航);送培單位為“本校”的考生若未參加國航的預選初檢、背景調查等招飛環節,原則上不能兼選國航。具體確定方法為依據全部錄取新生填報的“送培單位航空公司志愿表”,參照高考“志愿清”的方式按高考文化成績(不包括政策性加分)逐一匹配確定送培單位航空公司(具體安排我校另行通知)。
(五)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后,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和《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檢鑒定規范》民航局民用航空人員體檢鑒定專家委員會進行入校復查體檢鑒定。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學校即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提請有關部門查究。
五、聯系方式
(一)地址電話
學校地址:天津市東麗區津北公路2898號,郵編:300300。中國民航大學咨詢電話:022-24092508、022-24092126;國航咨詢電話:022-24901205
(二)信息發布渠道
1.《中國民用航空招飛信息系統》(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
2.中國民航大學招生辦網站(www.cauc.edu.cn/zsb)及微信平臺(微信號:CAUCZB)。
3.中國民航大學招飛信息網站(http://www.cauc.edu.cn/zfzx/)及微信平臺(微信號:CAUCZF)。
(三)中國民航大學監察處投訴電話:022-2409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