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省對口招生考試11月22日網上報名及考試安排(2)
2018-11-20 16:36:22河南省教育廳
(二)音樂類專業
考試科目及分值:專業主科(聲樂、器樂、舞蹈、戲曲任選一門)200分;視唱練耳200分;加試(聲樂、器樂、舞蹈、戲曲任選一門,但不得與專業主科考試項目重復)50分,總分為450分。
全省統一組織音樂類專業個體測試,時間從2019年3月開始,按專業主科分別進行。考試地點在河南省招生考試學術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號)。實行網上預約考試,考生應于2019年2月13日8:00至17日18:00登陸藝行家(http://www.artlets.cn,可下載手機端APP),根據個人情況選擇不同的專業類別,預約具體考試時間。
(三)體育類專業
考試科目及分值:身體素質三項為100米跑、立定跳遠、原地推鉛球(男生5公斤、女生4公斤),該三項為考生必考項目;運動專項技術為:田徑200米跑(男、女生)、400米跑(男、女生)、1500米跑(男、女生)、跳高(男、女生)、跳遠(男、女生)、三級跳遠(男生)、鉛球(男生7.26公斤、女生4公斤)、標槍(男生800克、女生600克)、足球(男、女生)、籃球(男、女生)、排球(男、女生)、乒乓球(男、女生)、武術(男、女生)、體操(男、女生)為考生選考項目,每個考生只能在以上專項考試項目中選定其中一項。身體素質三項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其中每項占總成績的20%),專項技術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總成績為450分。
體育術科考試具體要求詳見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專業術科考試的有關文件。
藝術專業考試組織管理參照2019年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考試的有關文件。
三、政策說明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行為的若干規定(試行)〉的通知》(教學〔2017〕476號)要求,“自2017年秋季入學的中職新生起,跨省招生以及東西部地區合作辦學聯合招生的中職生(不包括隨遷子女)畢業當年不得參加我省高校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有關學校和考生在信息采集工作中注意把握政策,甄別考生身份。為了防止中介違規組織報考、控制報考、代替報考,網報系統對考生手機號碼的重復進行了限制。各地要加強考生報名信息的檢查,發現信息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嚴防不法人員借機從事違規招生活動,因工作疏漏或知情不報者,將視情況嚴肅追責。
其他未明確的事宜,可參照《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151號)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關于印發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豫招普[2018]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