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合格性考試說明
2018-11-01 18:34:15陽光高考
海南
● 考試科目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
●考試時間及次數
省級統一筆試科目(不含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等)的合格性考試時間為每年7月7-8日,每天安排4個科目考試。高一年級學生參加合格性考試不得超過3個科目(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合卷,可按一個科目計)。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等5個科目的技能操作考查,安排在學生參加本科目合格性考試的同一學期進行。
不參加統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的語文、數學、外語的合格性考試安排在高三下學期的4月9日進行。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3個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安排在高三下學期4月進行。
考試不合格的考生,高三畢業前可再參加1次合格性考試。
●成績呈現
合格/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