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31省市2019年異地高考政策匯總(2)
2018-11-01 10:20:00新浪教育文章作者:吳明玲
河北
隨遷子女考生在父母經常居住地(居住證所在市)接受高中段教育,至畢業時具有兩年(含)以上連續就學記錄(不含高中畢業后復讀時間)和學籍;家長具有居住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
隨遷子女考生須在父母居住證所在市級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報名時須提供高中段學籍證明、畢業學校出具的連續學習記錄證明、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家長在縣級及以上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領取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和在公安派出所領取的居住證。
河南
父母一方有合法職業和穩定住所(含租賃)并具有當地學校正式學籍的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可申請參加河南省高考。
山東
隨遷子女應具有山東省高中段學校學籍及完整學習經歷,并合格畢業(完整學習經歷指截止到2019年9月具有山東省高中段學校3年完整學習經歷)。
陜西
1、截至高考當年,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陜連續學籍滿3年,即從第一學年開始,在陜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注冊學籍并連續就讀3年,按規定完成學業并可獲得陜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
2、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持陜西省居住證3年以上(指所持陜西省居住證有效年限累計3年以上〔含3年〕)。
3、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按照國家規定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3年以上(含3年)。
福建
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福建省戶籍就業人員的隨遷子女,具有福建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且有3學年連續實際就讀經歷。其中,報名參加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考的,其父母一方須有近兩年在福建省按國家規定繳交社會保險費或納稅等可證明其在福建省從業經歷的記錄;報名參加2020年及以后福建省普通高考的,其父母一方須有近三年在福建省按國家規定繳交社會保險費或納稅等可證明其在福建省從業經歷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