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出爐(3)
2018-09-21 10:33:31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夏季高考以普通本科招生為主。
1。統一考試招生。
考試科目。自2020年起,夏季高考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3個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考試分兩次進行。
考試內容。依據高校人才選拔要求,科學設計命題內容,增強綜合性,著重考查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改進評分方式,加強評卷管理,完善成績報告。
考試安排。語文、數學考試于每年6月份按照國家統一高考時間進行。外語科目考試分聽力和筆試兩次進行,其中聽力部分有2次考試機會,安排在高三上學期末進行,取最高原始分計入高考成績;筆試部分有1次考試機會,安排在6月份國家統一高考期間進行,取原始分計入高考成績。考生的外語高考成績由聽力部分和筆試部分考試成績相加組成。條件成熟時,增加口語測試并采用機考方式進行,外語科目考試適當增加聽說部分成績的比重。
成績構成。考生的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由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自主選擇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科目成績組成,總分為750分。其中,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的卷面滿分分值均為150分,總分450分;考生自主選擇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科目每科卷面滿分分值均為100分,轉換為等級分按滿分100分計入,等級考試科目總分300分。
等級考試科目的等級計分規則。將每門等級考試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績從高到低劃分為A、B+、B、C+、C、D+、D、E共8個等級。參照正態分布原則,確定各等級人數所占比例分別為3%、7%、16%、24%、24%、16%、7%、3%。等級考試科目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時,將A至E等級內的考生原始成績,依照等比例轉換法則,分別轉換到91-100、81-90、71-80、61-70、51-60、41-50、31-40、21-30八個分數區間,得到考生的等級成績。
科目報考要求。在山東招生的高校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中,提出在山東招生的分專業(類)等級考試科目要求。高校應按照有利于人才培養和專業建設的原則,提出等級考試科目報考要求,并提前2年向社會公布。
招生錄取。夏季高考按“專業(類)+學校”方式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增加志愿填報數量,最大限度滿足考生志愿需求。招生院校依據語文、數學、外語和考生自主選考的3科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科目總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2。自主招生。
考核安排。高校自主招生旨在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申請考生須向相關高校報名,按規定參加夏季高考,達到相應要求,并接受報考學校的考核。學校考核安排在統一高考后、夏季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
報考要求。試點高校結合本校辦學特點、專業特色和培養要求,合理確定考核內容和形式,重點考查學生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高校要制定自主招生簡章,規范并公開考核程序、招生辦法和錄取結果,探索完善科學、有效、簡便的考核招生方式。高校自主招生對高考成績的最低要求,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招生錄取。自主招生錄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普通批次前進行。試點高校根據本校自主招生簡章,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考生的入選資格、專業及優惠分值。對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綜合素質特別突出的個別優秀考生,經向社會公示后,可由試點高校提出破格錄取申請,經山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核準后錄取。
3。綜合評價招生。
招生院校。在部分中央部屬和辦學水平較高的省屬本科高校開展綜合評價招生改革,探索高校多元錄取招生模式,促進高校科學選拔人才。
報考要求。招生高校制定并公開招生辦法,明確報考條件,規定考核內容,嚴格考核程序,確定成績比例,規范組織錄取。考生自主向相關高校提出申請,接受報考學校考核,按規定參加夏季高考并達到規定要求。
招生錄取。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成績由夏季高考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考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成績,高校考核成績(含筆試、面試等)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等組成,其中夏季高考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考試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成績占比原則上不低于50%。招生高校要根據辦學定位和專業要求,做好學校考核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的評定工作。
工作要求。考生所在中學應依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省級管理平臺的記錄和在校表現情況,按照高校要求如實提供能夠反映學生表現和發展的寫實性材料及其他材料。招生高校要制定并公開招生辦法,嚴格報名申請和考核程序,規范組織錄取,做到所有信息公開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四)深化春季高考改革,推行分類考試招生,促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