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8-16 10:10:14神木職業技術學院
神木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確保2018年招生工作的公開、公正和公平,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神木職業技術學院辦學思路,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一條 學校全稱:神木職業技術學院 國標代碼:14650
第二條 校址:陜西省神木市濱河新區學苑路1號
第三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五條 學校簡介: 神木職業技術學院是由榆林市人民政府及神木市人民政府主辦、省教育廳主管,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校現有機電工程系、化工電力工程系、煤礦建筑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公共教學部等四系一部,開設機電一體化技術、電廠熱能動力裝置、煤礦開采技術、建筑工程技術、應用化工技術、會計等6個專業。
第六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1.學校名稱:神木職業技術學院
2.證書種類:修完教育教學規定內容,成績合格期滿,達到畢業要求,頒發由教育部監制并電子注冊的神木職業技術學院專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并可上網查詢畢業證書編號(查詢網址http://www.chsi.com.cn)。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委員會總負責,主要職責是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研究解決招生工作過程中的主要問題及招生工作的大事要事,監督與管理招生工作的全過程。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八條 招生專業
機電一體化技術、電廠熱能動力裝置、煤礦開采技術、建筑工程技術、應用化工技術、會計。
第九條 2018年我院各專業面向陜西省招生,各專業招生計劃以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布信息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外語語種:各專業不限外語語種。
第十一條 招收男女生比例:各專業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考生身體健康現狀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要求。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1.我校新生錄取實行“學院負責、招辦監督”的招生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德、智、體等全面發展,擇優錄取的原則。
2.優惠政策:考生可享受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降分投檔的優惠政策。
3.專業安排與錄取:學院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對所有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依照志愿按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在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進行調劑錄取;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收費標準
(一)學費標準
嚴格按照陜西省教育廳、財政廳及地方物價局的收費規定,所有專業學費均為4600元/人·學年。
(二)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650元。
第六章 資助政策
第十五條 學生資助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陜西省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于入學前,在當地申請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報到時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高校建檔立卡家庭子女精準資助、學院獎、助學金和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等。
獎: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學院獎學金:特等獎學金4000元、一等獎學金2000元、二等獎學金1000元、三等獎學金800元(國家獎學金和學院獎學金可以重復獲得)。
貸:我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按規定程序在生源地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貸款金額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
助:國家助學金:一般貧困2500元/年,特困3500元/年;建檔立卡家庭學生補助6000元/年;
學院助學金:我院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建檔立卡家庭學生和特困學生750元/學期、一般貧困學生600元/學期、其他學生500元/學期,學院助學金的覆蓋率為100%。
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生每年補助生活費300元。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六條 其他須知
1.新生正式入學后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和體檢,凡弄虛作假、體檢不合格者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2.所有新生一律住讀。
第十七條 聯系方式
1.招生咨詢電話:0912-8513000
2.招生監督電話:029-8513022
3.學院網址:http://www.ylsmvtc.com/
4.招生傳真:0912-8513012
5.電子信箱:ylsmvtc@163.com
6.通訊地址:神木市濱河新區學苑路1號
7.郵政編碼:719300
第十八條 附則
1.神木職業技術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
2.本章程由神木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