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應用技術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7-24 17:48:47鄂爾多斯應用技術學院
為實施高考招生“陽光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教學〔2005〕4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2號)和《教育部關于同意建立鄂爾多斯應用技術學院的函》(教發函〔2015〕70號)等政策法規和文件的要求,經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制定鄂爾多斯應用技術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況
(一)學校全稱
鄂爾多斯應用技術學院,學校國標代碼:14532
。ǘ⿲W校校址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鄂爾多斯大街東1號。
(三)辦學層次
本科、?啤
。ㄋ模┺k學性質
公辦地方普通高校,所有招生計劃均為國家任務。
(五)學習形式
所有專業學習形式均為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
。⿲W習地點
2018年招收的各本科專業(除醫學類各專業外)學生在鄂爾多斯應用技術學院(康巴什校區)就讀;醫學類本科專業及?茖I學生在鄂爾多斯應用技術學院醫學院(東勝校區)就讀。
(七)畢業證書
凡被我院錄取的學生,修讀完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相應學分,經審核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鄂爾多斯應用技術學院本科或專科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八)辦學特點
鄂爾多斯應用技術學院由內蒙古大學鄂爾多斯學院、內蒙古工業大學礦業學院、內蒙古醫科大學鄂爾多斯學院等資源合并基礎上建立,2015年4月28日教育部正式批準成立,是本科層次教育的公辦普通高校,培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要的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學院分兩個校區,主校區坐落于鄂爾多斯市府所在地,國家AAAA級景區康巴什區,醫學院在東勝校區。鄂爾多斯應用技術學院堅持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和高水平的辦學要求和“質量優異、特色鮮明、規模適度、結構合理”的辦學方針,專業設置以區域經濟社會文化發展的人才需求為導向,緊密結合地方產業特色,培養專業基礎扎實、具有較強實踐創新能力和專業技術技能的應用型人才。
(九)辦學定位
特色鮮明的高水平應用型大學。
二、招生計劃與錄取批次、錄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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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招收工程造價(專業代碼:120105)、應用化學(專業代碼:070302)、旅游管理與服務教育(專業代碼:120904T)、醫學影像技術(專業代碼:101003)、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代碼:080910T)、社會工作(專業代碼:030302)、機械工程(專業代碼:080201)、交通運輸(專業代碼:081801)、汽車服務工程(專業代碼:080208)、自動化(專業代碼:080801)、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代碼:080714)、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代碼:080901)、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代碼:080601)、土木工程(專業代碼:081001)、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代碼:081301)、材料化學(080403)、護理學(專業代碼:101101)、醫學檢驗技術(專業代碼:101001)、眼視光學(專業代碼:101004)、音樂表演(專業代碼:130201)、舞蹈表演(專業代碼:130204)21個本科專業;護理(專業代碼:620201)、醫學影像技術(專業代碼:620403)、康復治療技術(專業代碼:620501)3個?茖I。最終招生專業與計劃以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的信息為準。
(二)錄取批次
藝術類專業本科提前A批次錄;其他專業本科二批錄取。?茖I?婆武浫。
(三)外語語種
外語語種不限。外語非英語考生錄取后,要求外語從零起點學習英語。
。ㄋ模w檢標準
執行教育部、衛計委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三、錄取規則
(一)錄取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按照“專業志愿清”的原則進行擇優錄取。
。ǘ┑谝恢驹镐浫∥赐瓿烧猩媱澋膶I,可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院或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個別專業未完成錄取計劃,則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剩余計劃。
。ㄈ┮魳繁硌輰I必須通過內蒙古自治區音樂類專業統考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文化課成績(含照顧分)達到自治區音樂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考生志愿,根據考生專業統考成績×0.6與高考文化課成績×0.4相加后的綜合成績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ㄋ模┪璧副硌輰I必須通過內蒙古自治區舞蹈類聯考本科合格分數線,文化課成績(含照顧分)達到自治區舞蹈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按考生志愿,根據專業聯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ㄎ澹﹫罂家魳繁硌、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要求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勻稱,無發音器官殘疾,無色盲、夜盲;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六)錄取和專業安排以考生投檔成績為準。若同一專業考生中錄取最低分出現平行分,按照自治區考試中心要求錄取,如無具體要求,則文科依次比較語文、文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理科依次比較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藝術類專業依次比較文化課投檔總分、藝術統考或聯考成績、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在招生范圍內擇優錄取。
四、優惠加分政策與分數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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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8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的相關政策執行。
(二)分數排序
依據政策加分后的分數排序確定錄取優先次序。
五、學費、住宿費
學生學費、住宿費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六、陽光招生
。ㄒ唬﹪栏褡袷卣猩浫≡瓌t,堅決杜絕和防止錄取過程中的舞弊行為,對違反錄取原則和招生工作紀律的人和事,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二)鄂爾多斯應用技術學院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招生中介”活動。
(三)實施招生工作“陽光工程”,誠懇接受社會監督。
七、招生咨詢
咨詢電話:、0477-8591166、0477-5117822(醫學部);E-mail:ndliuj@126.com
招生咨詢QQ:438514226
網 址:http://www.oit.edu.cn
本章程由鄂爾多斯應用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鄂爾多斯應用技術學院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