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鋼鐵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7-24 16:10:45包頭鋼鐵職業技術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依法治招”、“陽光招生”的要求,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包頭鋼鐵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專科)層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院名稱為:包頭鋼鐵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學院國標代碼:13864 區內代碼:D63
第四條 院校性質: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五條 學院地址:內蒙古包頭市昆區阿爾丁大街76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院成立了由院領導、招生、教學、審計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2018年分省、分專業計劃以教育部公布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與辦法
第九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并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十條 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按照各省、自治區錄取規則錄取。
內蒙古自治區:學校按照“專業志愿清”的原則進行,即投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出現錄取排序成績相同的情況,依次按照語文、數學、綜合、外語的順序擇優錄取。
其它省:學校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不限定男女比例,不限制外語語種,因受現有的師資條件限制,新生入學后外語只開設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二條 體檢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其中酒店管理專業身高要求: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條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請謹慎填報。
第十三條 我校對特困生將通過獎學金、助學金、專業獎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儉學、特困補助、減免學費等多種途徑予以資助。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四條 錄取的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考生由于身體原因,對不適合其報考的專業,按規定進行合理的調整。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按規定進行健康復查,對復查后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或被查出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按學籍管理等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新生學費標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物價部門批準:
學 費:工科類專業5000元/年,文科類專業4800元/年。
住宿費:1000元/年·生
第十七條 凡被我院正式錄取,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成績合格者,由我院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包頭鋼鐵職業技術學院。
第十八條 包頭鋼鐵職業技術學院在各省、市、自治區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專業介紹、獎助學金、特困生幫扶等政策,詳見當年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內蒙古招生專刊、學院招生簡章、網站等。
第十九條 學院網址:www.btsvc.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472—2897332/2897331
傳 真:0472—2897331
第二十條 包頭鋼鐵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包頭鋼鐵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