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藝術工程職業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7-10 11:29:56重慶藝術工程職業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藝術工程職業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重慶藝術工程職業學院。院校國標碼為14367。
第三條 辦學地點:重慶市銅梁區學府大道267號。
第四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五條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六條 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七條 批準成立時間及單位:學院2010年3月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2011年5月在教育部備案。
第二章 報考條件
第八條 凡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
第九條 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 不限定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后外語語種均以英語安排教學,不安排其他外語語種的教學。
第十一條 報考我院的考生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其中對于藝術類考生還需參加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考試院)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或參加經生源地省級招生辦公室(考試院)認可的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并取得專業合格證。我院不單獨組織專業考試。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規定的前提下,除聯考成績外,我院也認可其他學院的校考成績。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學院2018年面向重慶、四川、貴州、廣西、甘肅、新疆、云南、青海、寧夏、山西十省(市、區)招生,依據教育部統一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制定我院的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通過十省(市、區)的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 在錄取過程中,如各專業報考人數不平衡,在招生省(市、區)招生辦公室(考試院)協調下,我院可以對各專業間的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院以考生高考成績和志愿填報為依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學院根據在十省(市、區)投放的招生計劃和在當地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 120% 以內,錄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市、區)招生辦公室(考試院)公布的錄取批次為準。
第十六條 順序志愿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院的進檔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順序優先原則擇優錄取后續志愿考生;平行志愿、調劑志愿按高考總成績優先原則進行投檔、擇優錄取(注:藝術類專業采取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雙上線后,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按照志愿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院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不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藝術類專業以高考文化成績和聯考專業成績為依據,文化課、專業課成績均應達到所在省(市、區)招生辦公室(考試院)劃定的最低控制線后,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若省級招生辦公室(考試院)在錄取規則上有具體要求,我院按省級招生辦公室(考試院)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各專業原則上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九條 學院執行考生所在省(市、區)制定的招生錄取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二十條 對無我院志愿但愿意服從調配,經招生省(市、區)招生辦公室(考試院)投檔給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五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二十一條 學院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學院規定的課程,達到畢業要求,將發給由教育部網上電子注冊、國家認可的重慶藝術工程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辦學條件
第二十二條 學院有銅梁、茶園兩個校區,銅梁校區為主校區,茶園校區以實習實訓和大學生創新創業為主。銅梁校區占地面積24.97萬平方米,建筑面積7.99萬平方米,教學行政用房6.4萬平方米,實習實訓場所及附屬用房1.8萬平方米,宿舍面積3.3萬平方米。校園建筑設計獨特,功能完備,校企相聯,寓企于校,產教互融。
第二十三條 學院各類授課教師179人,其中:校內專任教師132人。專任教師中,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教師28人,占比為21.2%,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教師65人,占比為49.3%,雙師素質教師81人,占比為61.4%。
第二十四條 學院投入教學實訓設備總值1861.92萬元。校園網主干帶寬達到2000Mbps。每個學生座位和床位均有信息點,建立了學校網站、校內視頻服務器、教學資源服務器、財務管理系統、圖書管理查詢系統、學生評教系統等。學院目前在校學生近3000人,有紙質圖書17萬余冊。
第七章 獎貸學金、學費及住宿費
第二十五條 按國家和學院有關規定,符合條件學生可申請獲得以下獎助:
(一)學院約30%學生可獲8000元/人?年、5000元/人?年、4000元/人? 年、3000元/人?年、2000元/人?年等檔次國家獎助學金外,還開通了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
學院設立了“院長獎學金”,“董事長獎學金”,投資方“港鑫獎學金”,企業家葉東、李闖個人獎學金,重慶宗申、重慶隆金寶、重慶雙菱等企業聯合設立了“重藝筑夢、捐資助學”校企合作獎學金。
(二)當年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學前憑錄取通知書,可在已經開通生源地信用貸款的家庭所在市(縣、區)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貸款。(以上各項具體評發政策按教育部和學院文件規定執行)。
(三)對當年錄取的各大類(文、理、藝術)高考成績排前兩名的新生實行學費減、免。
第二十六條 學費按重慶市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行,目前學院收費標準均在8000—12000元/學年之間(具體分專業學費標準見各省市招考信息報)。
第二十七條 住宿費標準為 1000元/年(六人間)、1200元/年(四人間)。
第二十八條 退費按《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渝價【2005】487號)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我院:游戲設計(游戲美工與電子競技)、影視動畫、動漫制作技術等三個專業為三拍電競訂單班,游戲設計(VR游戲設計)為優扮家VR游戲設計訂單班,工藝美術品設計為記藝舍訂單班,建筑裝飾工程技術為居聯峰尚建筑裝飾訂單班,服裝與服飾設計為段氏服裝與服飾訂單班,學校不另收培訓費。學生自愿選擇報考。
第八章 入學及復查
第三十條 被我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一周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取消學籍,退回生源地。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學院成立了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為分管副院長、及相關處室負責人,各院系負責人,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常設辦公室,為學院招生就業處。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整個招生過程,監督電話:023-45660160。
第三十二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單位、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工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學院招生就業處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院概不負責。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重慶藝術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若有與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四條 聯系方式
學院電話:023—45660251,023—45660252
學院郵編:402560
學院傳真:023-45660253
學院網址:www.cqys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