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師范大學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8-07-09 14:16:35重慶師范大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陽光招生”的工作精神,順利開展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學校概況
第一條 重慶師范大學創辦于1954年,辦學歷史可追溯到1906年創立的官立川東師范學堂,是由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學校,由重慶市人民政府主辦,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院校代碼10637。
第二條 重慶師范大學是一所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高等學府,坐落在歷史文化名城重慶,包括大學城、沙坪壩和北碚三個校區。校園占地面積2688畝,在校本科生2.55萬余人,專任教師1600余人,正高職稱教師280余人,具有碩士、博士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近80%,擁有各類圖書約270余萬冊,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2.69億元,總建筑面積1346610.07平方米。大學城校區位于重慶市沙坪壩區大學城中路37號;沙坪壩校區位于重慶市沙坪壩區天陳路12號;北碚校區位于重慶市北碚區團山堡1號。各專業就讀地點以各省市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中的說明為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和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設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類別
第四條 招生類別:統招普通類專業、藝術類專業、體育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聽障生單招等。
第五條 招生計劃編制原則:按照教育部、市教委計劃編制要求,根據學校歷年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情況、各學科專業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需求情況,兼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進行分配和調整。
第六條 各專業招生人數及各省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的為準。預留計劃不超過總計劃1%,用于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報考及錄取要求
第七條 英語專業、翻譯專業報考語種限英語,其他專業報考語種不限;除外語類專業外,其他專業入學后外語課程為英語。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八條 考生體檢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根據專業的特點和培養目標,部分專業有其他要求:
1.音樂表演類各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6厘米;舞蹈學、舞蹈表演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厘米;體育教育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2.音樂學、音樂表演類各專業要求發聲器官及呼吸器官無疾病,口齒清楚。
3.報考師范專業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外,還應參照相關省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要求,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專業。
第九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對體檢、成績和檔案等項目進行復查,對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第十條 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口試并到達相應要求。
第十一條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在錄取過程中按如下規定實施:
1.我校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制定的招生政策,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考生加分、降分的投檔規定。
2.進檔考生按以下原則確定錄取專業:
(1)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確定錄取專業;
(2)考生專業志愿優先于調劑志愿,如錄取滿額,作退檔處理;
(3)若分數相同時依序比較相關科目成績:文史類專業比較綜合、語文成績;理工類專業比較綜合、數學成績;藝術類比較專業成績、文化成績。
3.藝術教育專業要求參加我校空中乘務類專業面試且合格,按文化分高低擇優錄取,培養空乘與禮儀專門人才。
4.書法學在重慶認定四川美術學院校考成績,音樂表演、舞蹈學在山東認定曲阜師范大學校考成績,其余藝術類專業均認可當地招生考試部門組織的相關專業統考成績。
(1)藝術類專業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專業成績須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藝術類相關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2)設計學類、美術學類、繪畫、數字媒體藝術、攝影、書法學專業進檔考生按綜合分擇優錄取,綜合分=高考文化成績×0.4+專業成績×0.6;書法學要求考生語文單科成績不低于85分(150分制)。
(3)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專業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4)音樂學專業進檔考生按綜合分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課成績×0.3+專業課成績×0.7,其中計劃數的20%用于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靠前的首次進檔考生。
(5)舞蹈學、舞蹈表演專業進檔考生按綜合分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課成績×0.3+專業課成績×0.7。
(6)音樂表演類各專業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錄取。
(7)音樂表演專業招收聲樂(只招美聲、民族唱法)、鋼琴、二胡、古箏、小提琴、手風琴、單簧管、薩克斯、小號、長號、次中音號、圓號、大號、西洋打擊樂、雙排鍵為主項的考生;音樂表演(流行音樂)專業招收流行聲樂演唱、流行鍵盤、電吉他、電貝司、架子鼓、流行管弦樂為主項的考生。音樂類專業省統考相關類別成績前5名不受樂種限制。
(8)舞蹈學、舞蹈表演專業不招體育舞蹈、流行舞蹈。
5.體育教育專業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投檔方式,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專業同分文化優先。各省對體育類專業錄取有規定的除外。
6.學校有部分本科專業分別按學科或專業大類招生,學生入學后統一按大類學習基礎課程,兩年內根據考生意愿、學業成績、在校表現等情況實行專業分流,具體大類及分流專業入學后根據教學安排統一公布。工商管理類包括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專業;設計學類包括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其中產品設計包括珠寶首飾設計校企合作班70人;材料類包括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化學專業。
7. “中美人才培養計劃”121雙學位項目實驗班(簡稱:121項目實驗班),在金融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統計學和酒店管理四個專業招生,實行分段培養。第一學年在我校學習,由我校和美方合作大學共同授課,第二、三學年進入美方合作院校相應專業學習,第四學年返回我校學習。學業結束后,符合我校及美方院校的畢業條件及學位授予條件的,可申請我校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及美方院校學士學位證書。
121項目實驗班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5分(150分制),并能承擔辦理出國手續及在美學習的費用。其中,因學生自身原因未能在美方完成第二三學年課程學分的,需有至少3個月的海外學習經歷,方能申請我校學歷和學位證書。該項目只招收有121項目實驗班志愿的考生,考生須持該項目實驗班入學告知書入學,入學后不得轉入121項目實驗班之外的專業。
8.小學教育(全科教師)專業納入重慶市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采取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在校期間免學費、免住宿費、補助生活費,畢業后定向考核招聘就業。根據重慶市統一安排,小學教育(全科教師)專業就業面向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大足區、潼南區、銅梁區、璧山區、城口縣、云陽縣,小學教育(全科教師)專業最終區縣分布及計劃數以重慶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9.江蘇省錄取原則為:
(1)普通類: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級要求達到選測2B、必測4C、技術科目合格,考生進檔后的排序辦法為先分數后等級;
(2)藝術類:成績在填報志愿資格線以上,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必修科目等級D級不得超過三門。
10.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錄取規則。
11.在嚴格遵守上述專業錄取原則的前提下,將浙江、上海考生的綜合素質紀實報告內容作為成績相同時確定錄取專業及專業調劑的重要參考。
第五章 獎、助、貸和勤工助學
第十二條 學生在校期間綜合表現突出,可參評校級綜合獎學金,其中一等獎獎勵金額2000元/生?學年,二等獎獎勵金額1000元/生?學年,三等獎獎勵金額100元/生?學年,并發放榮譽證書。另外符合條件的學生還可參評校級單項獎學金和專項獎學金(用于獎勵在精神文明、學業成績、學術科研、文體競賽、創新創業等方面的突出表現)以及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多種獎學金。
第十三條 對于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以多種形式給予資助。包括:國家助學金、專項助學金等。學校設大學生學生資助中心,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助學支持;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學校設立綠色通道協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手續,交經辦銀行審批。
第六章 收費及其他
第十四條 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國家及重慶市物價部門有關文件執行。各專業收費標準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及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實行學分制收費。學分制收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構成,學年初按學年制學費標準預收,學年末按實際修讀學分結算。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相關文件規定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五條 學校實行學分制教學管理制度,設定標準學制,學習年限最短不少于標準學制規定的年限1年,最長不超過標準學制規定的年限2年(應征入伍、創業休學除外)。本科學生在最長修業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與教學環節,考核合格,修滿所在專業規定的畢業學分,德、智、體、美綜合素質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署名重慶師范大學的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重慶師范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的授位要求的學生,授予學士學位。
第十六條 121項目實驗班按照重慶市物價部門批準標準向我校繳納學費,赴國(境)外學習期間費用自理并承擔辦理出國(境)手續所需的費用。
第十七條 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高水平運動隊、聽障生單招、運動訓練等特殊類別招生錄取要求按照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第十八條 本章程內容由重慶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我校未委托任何單位、個人和中介機構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我校招生部門聯系。
招生咨詢電話:023-65911111 學校網址:www.cqnu.edu.cn
電子郵箱:cszb@cqnu.edu.cn
監察處電話:023-65363403
通訊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大學城中路37號
郵政編碼:40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