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財貿職業學院2018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招生章程
2018-06-27 18:09:25北京財貿職業學院
北京財貿職業學院
2018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章程制定原則
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嚴格程序、擇優錄取、接受監督”的原則,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北京財貿職業學院
2.辦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教育
3.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4.學校校址:北京市通州區北關大街88號(校本部)
北京市房山區琉璃河南涿州大石橋(涿州校區)
北京市朝陽區水碓子東路15號(朝陽校區)
北京市東城區東四南大街禮士胡同41號(東城校區)
5.基本情況: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始建于1958年,是北京市教委直屬公辦普通高校,是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的優秀單位,高職畢業生就業率多年穩定在99%以上,是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
學校現有校本部(通州)、東城、朝陽、涿州四個校區,占地面積450.7畝。教職工67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5300余人。
學校設有立信會計學院、商學院、金融學院、旅游與藝術學院、建筑工程管理學院、國際教育學院(國際交流中心)、馬克思主義學院(素養教學部)、人文學院、繼續教育學院(東城校區)、貫通基礎教育學院(朝陽校區)、京冀創新教育學院(涿州校區)等教研單位,開設了工商企業管理(人力資源)、電子商務、物聯網應用技術(物聯網系統設計與軟件開發)、物流管理(國際物流)金融管理(銀行)、互聯網金融、會計、會計(財務大數據應用)、工程造價、建筑室內設計、建設工程管理、空中乘務(航空服務與管理)、酒店管理(環球主題公園管理)、導游(國際領隊)、會展策劃與管理(環球主題公園管理)、影視多媒體技術(環球主題公園管理)、學前教育、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環球主題公園管理)、國際金融(中外合作)等專業,其中連鎖經營管理、物流管理、導游(國際領隊)專業是國家級示范專業;會計、金融管理(銀行)是北京市示范專業;電子商務專業是北京市級教改試點專業。
第三條 招生機構
1.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相關政策,依法制定學校招生實施細則、招生章程、招生計劃,集體決策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2.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實施招生委員會做出的決議,做好招生委員會日常運行的各項準備工作。
3.學校沒有委托任何個人、中介機構或單位在校外參與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
4.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第二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四條 招生專業計劃
專業名稱 |
招生計劃 |
工商企業管理(人力資源) |
25 |
電子商務 |
22 |
物流管理(國際物流) |
22 |
金融管理(銀行) |
39 |
互聯網金融 |
25 |
金融類(中外合作辦學)(國際金融(中外合作)) |
18 |
會計 |
32 |
會計(財務大數據應用) |
18 |
工程造價 |
6 |
建筑室內設計 |
8 |
空中乘務(航空服務與管理) |
24 |
酒店管理(環球主題公園管理) |
10 |
導游(國際領隊) |
18 |
會展策劃與管理(環球主題公園管理) |
11 |
影視多媒體技術(環球主題公園管理) |
11 |
學前教育 |
27 |
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環球主題公園管理)(美術類) |
46 |
合計 |
362 |
第五條 招生對象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參加2018年高考報名的考生;身體健康。
第六條 收費標準
嚴格執行北京市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學費標準。各專業按學年收取學費、住宿費,具體收費標準為:普通專業6000元/學年,美術類專業8000元/學年,中外合作專業16000元/學年。住宿費750-900元/學年。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錄取原則
1.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
2.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加分政策和規則,考生政策性照顧加分計入總分,按照總分擇優錄取。
3.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嚴格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規定的方式進行錄取,無規定的按照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所報專業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則予以退檔。
5.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上線人數不足該專業招生計劃一半時,根據具體實際情況對該專業進行保留或取消,該專業志愿考生轉入其他志愿專業錄取。
第八條 特殊專業錄取原則
1.承認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美術類)專業聯考(統考)成績,成績合格者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或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規定的投檔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 報考空中乘務(航空服務與管理)專業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勻稱、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形象氣質好;年齡不超過20周歲,即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男生身高4325px~4625px,女生身高4050px~4375px;視力:女生單眼矯正視力均不低于C字視力表0.5;男生近視也可報考,但就業前要做矯正手術,裸眼視力達到C字表0.7以上即可;無色盲、色弱。報考空中乘務(航空服務與管理)專業的考生入學后需參加專項體檢和面試。
第九條 通知書寄發
按照教育部及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規定的方式公布錄取結果,并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四章 報到與后續管理
第十條 報到
考生被錄取后,按照錄取通知書要求時間報到,請假逾期兩周未辦理報到手續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十一條 入學資格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進行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違紀、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單位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學生資助相關政策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學生可以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校設立校長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和企業冠名獎學金。
第十三條 證書頒發
按規定修完專業教學計劃的全部課程,經考核成績合格,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專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章程適用范圍
本章程適用于北京財貿職業學院2018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五條 章程解釋權
本章程由北京財貿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相關說明
咨詢電話:010-65231250 010-65253959 010-89532004
網 址:www.bjczy.edu.cn
招辦地址:北京市通州區北關大街88號
郵政編碼:10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