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22 14:44:01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
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院校部委碼:13028 浙江省代碼:0078
第六條 辦學性質:民辦
第七條 辦學層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專科(高職)
第八條 辦學地點:浙江省嘉興市大德路999號
郵政編碼:314031
第九條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劉淑蕓
第十條 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簡稱南洋學院)是2002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批準的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由上海交通大學教育(集團)有限公司、嘉興市教育發展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和浙江科技孵化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共同出資舉辦。學院作為嘉興引進“大院名校”的第一人,為嘉興對接上海,提升嘉興素質教育水平,實現學校創新設計、跨越式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學院緊緊抓住我國職業教育快速發展的戰略機遇,依托百年交大的辦學經驗和強大的師資力量,堅持走內涵發展建設道路,推進科學發展,秉承“立足嘉興,依托交大,提升內涵,二次創業”的發展思路和“以人為本,服務發展,面向人人,人人出彩”的辦學理念,打造“和美南洋”、“特色南洋”、“活力南洋”。
2016年7月學院已搬遷至新校區,校區位于嘉興市秀洲區大德路999號,新校區一期占地360畝,建筑面積151174平方米,依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資源共享、提升能力、做出特色、服務社會”的理念,以“三高”(高起點、高標準、高效益)為核心,以“四化”(集約化管理、職業化教學、生產化項目、無界化評價)為標準,將各分院原有實訓室重新規劃整合,建有8大實訓基地、19個實訓中心、134個實訓室,投入建設資金4000余萬,為培養學生職業能力提供了堅實的條件保障。
學院現有二級分院6個(船舶與建筑工程分院、機電工程分院、財經管理分院、商務貿易分院、國際教育分院、繼續教育分院),形成了建筑、船舶、機電、財會、管理、信息、經貿、設計八大專業群共22個全日制高職專業格局,規劃“十三五”期間每年投入300萬經費,力推“1個省級優勢專業-3個省級特色專業-6個校級重點專業-4個校級扶持專業”的“1364”骨干專業建設,提出“做特”海洋經濟,“做強”智能制造,“做優”互聯網經濟、“做活”藝術設計專業群的專業建設理念。
學院注重國際化辦學,積極開拓與美國、德國、英國、新西蘭、澳大利亞等國家和地區合作辦學,為學生創造更多到國外接受教育的機會。2017年共發放“優秀新生國際交流獎學金”20余萬元,鼓勵和助力優秀學生“走出去”。積極響應國家“一帶一路”教育行動和嘉興市打造具有國際品質的現代化網絡型田園城市的號召,2017年全面啟動了“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留學生教育項目,招收留學生44名。2018年正式啟動與澳大利亞本迪戈坎培門公立職業技術學院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船舶工程技術專業招生。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一條 成立由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研究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設置招生辦公室為職能機構,組織實施招生宣傳、錄取和日常事務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全程監督,同時接受各省級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的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面向浙江省、貴州省、河南省、安徽省、四川省、甘肅省等中西部省份招生,具體分省分專業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十四條 根據生源情況需要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由學校向各省(市、自治區)計劃主管部門及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和辦法
第十五條 按教育部要求,學校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實施“陽光工程”。
第十六條 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條 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八條 我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省外一般不超過1:1.2;省內首輪投檔比例一般為1:1。具體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根據教育部等部門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公共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二十一條 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優先順序,執行以下規定:
專業投檔規則: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在專業錄取過程中,若出現總分相同的情況,按照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排名方式進行錄取。
浙江省錄取方式: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專業(類)。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我校各專業(類)的選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考生高考總分相同時,以考生位次和志愿順序投檔錄取。考生位次按所有考生總分排定。考生總分相同時,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為同位次。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政審、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外省錄取方式:外省招生錄取根據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提檔,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考慮第二專業志愿,以此類推。學校允許專業調劑,對于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其隨機調劑到未滿專業中,直到錄取滿額為止;對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原則上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 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招生網查詢。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條 學校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分專業收費標準詳見招生計劃。
第二十四條 被錄取的新生,在規定的期限內到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向學校招生辦公室請假,假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含兩周);超過兩周者,應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對不符合體檢要求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學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社會資助、困難結對、困難基金以及“綠色通道”等方式組成的全方位聯動幫困助學政策體系,確保不讓一名品學兼優的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二十七條 我校招生的詳細信息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咨詢:
1.學校網址:http://www.jxnyc.net
2.學校招生咨詢熱線:0573-82302189,82301914;傳真:0573-82300617
3.學校地址:浙江省秀洲區嘉興市大德路999號
郵政編碼:314031
4.E-mail地址:jxnyczsb@163.com
5.招生網:http://zsw.jxnyc.net
6.2018年新生咨詢群:707172604
7.新浪微博:嘉興南洋學院-招生辦
8.微信公眾平臺: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由學校教學工作部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為準。
學校招生負責人: 學校負責人:
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