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22 09:22:13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
為進一步做好2018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廳頒發的《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學 校 概 況
1、學校全稱: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國標碼:12789
2、寧波校區(本部):浙江省寧波市機場路1988號
寧海校區:浙江省寧波市寧海縣檀樹路809號
慈溪校區:浙江省寧波市慈溪市北三環線滸崇公路西
3、郵政編碼:315012
4、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
5、辦學層次:高職
6、辦學情況:
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首批批準成立的四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之一,前身為創建于1914年的“寧波公立甲種商業學校”。學校現為全國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浙江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單位。
百年來,學校秉承“厚德、進業、明智、篤行”的校訓,堅持“質量立校、服務興校、管理促校、特色強校”的辦學思想和“教師為基、學生為本”的辦學理念,堅持以適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為導向,適時調整和優化專業結構,成為一所“工、商”并重,對接地方經濟和產業發展需求的現代化高等職業技術學院,被譽為“寧波商幫文化的搖籃”。
學校主校區位于中國商業名城、現代化國際港口城市——寧波,現有占地面積964畝,其中寧波校區(本部)占地401畝,寧海校區150畝,慈溪校區413畝,建筑面積近28萬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近萬人,成教學生近5000人。現有教職員工651人,專任教師399人(具有“雙師素質”占85.28%),其中副高及以上職稱教師174人,碩士及以上學位教師313人。
學校設有經管學院、智能電子學院、汽車服務學院、現代模具學院、國際交流學院、旅游與健康學院、電子商務學院、建筑工程學院、數字傳媒學院、明智學院、創業學院等11個二級學院和繼續教育學院,以及高職教育與區域研究中心、智能家電工程中心、模具工程中心和大數據研究所等4個獨立科研機構,共有28個專業、2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擁有4個國家級重點專業、12個省級重點專業、4個省優勢專業、4個省特色專業,7個市級重點專業;1個省應用技術協同創新中心、1個寧波市協同創新中心、1個寧波市重點實驗室;8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程、19門省級精品課程;3個中央財政支持的實訓基地、3個省級示范性實訓基地。
2009年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1項,2009年、2014年和2016年獲省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4項,2016年獲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三等獎1項、2007年獲浙江省科技進步三等獎1項,2008年榮獲寧波市教育服務經濟貢獻獎二等獎,2011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四次榮獲“中國產學研合作促進獎”,2016年獲“中國產學研合作創新獎”和“中國校企合作好案例”。
在辦學過程中,學校利用良好的國際國內環境,加強與國內外政府、學校和企業的合作交流,探索實踐“總部—基地”辦學的縣校合作模式、“點、線、面”結合的校企合作模式和“四個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教育教學改革和內涵建設成效顯著,人才培養質量穩步提升。其中依托寧海產學研基地形成的“總部—基地”辦學的縣校合作模式,創造性地將產學研合作的內涵擴展到了人才培養、技術升級、服務社會、文化引領,走出了一條政、產、學、研相結合的協同發展道路,實現了政、校、企多方共贏,被《中國青年報》、《光明日報》等媒體評價為“中國高職教育的‘寧海模式’”和“成為專家學者解讀高職院校縣校合作模式的范本”。
學校是浙江省首批獲教育部核準開展國(境)外合作辦學學歷教育項目的高職院校。2002年學校與澳大利亞霍姆斯格蘭學院舉辦中澳合作辦學項目。該項目獲得澳方頒發的“最佳海外教學成果獎”和“優秀管理獎”,中澳合作國際商務專業被評為省首批示范性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中澳合作國際商務專業、中澳合作會計專業相繼通過了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會中外合作辦學質量委員會的認證。2012年與臺灣龍華科技大學在影視動畫和模具設計與制造專業聯合培養專業人才,每年有60余名學生作為交換生到臺灣學習。學校還與其他28個國家和地區的教育機構簽署合作協議,開展國(境)外交流與合作。
近三年來,學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平均值超過98%,綜合評價稱職率達93%,被授予“浙江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優秀單位”稱號。2017年學校畢業生通過專升本被本科學校錄取達408人。
今后,學校將更加主動服務浙江及寧波的區域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進一步凸現“傳承寧波商幫精神,培育現代商幫人才”的辦學特色,持續推進基于“總部—基地”辦學模式下的“縣校合作”的廣度與深度,不斷深化內涵發展,提升辦學水平,努力創建辦學特色鮮明、與行業高度融合的優質高職院校,躋身國內領先的高職名校行列!
第二章 錄 取 原 則
1、實行“學校負責、各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積極組織實施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外語語種要求:不限,學校所有外語教學使用英語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體健康要求:按照國家有關部委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執行。
5、錄取規則:
(1)浙江省錄取規則
學校自2017年起在浙江省實施招生考試綜合改革錄取,對各專業設定了選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滿足選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填報相關志愿,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錄取工作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每一段錄取時,根據考生分數優先原則,對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擇優錄取。
(2)其他省份錄取規則
A、對采用平行院校志愿設置的省市,執行該省市的投檔規定,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接受投檔;
B、對采用院校志愿優先的省市,執行該省市的投檔規定,按照考生報考學校的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C、對所有進檔考生,根據專業志愿先后按實考分數排序,按照各專業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處理;
D、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
E、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在高考錄取過程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體育和藝術等方面有特長的考生。
6、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聯系電話:0574-87422148
(2)傳真:0574-87422003
(3)聯系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機場路1988號
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4)E—mail地址:zsb@zbti.edu.cn
(5)院校網址:http://www.zbti.edu.cn
(6)招生網址:http://zs.zbti.edu.cn
第三章 附 則
1、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2、學生達到畢業條件后,頒發由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中澳合作專業學生經考核合格后,畢業時可獲得“雙文憑”,即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和澳大利亞霍姆斯格蘭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3、數控技術、模具設計與制造、機電一體化技術、工業設計專業第一學年在寧波本部就讀,第二學年起在我校寧海校區就讀。應用電子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第一學年在寧波本部就讀,第二學年起在我校慈溪校區就讀。旅游管理、休閑服務與管理專業第一學年在我校慈溪校區就讀,第二學年起在寧波本部就讀。
4、學校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執行浙江省教育廳、省物價局的有關規定,具體學費見附件。
5、學校設立各類獎學金、助學金。新生獎學金,特等獎20000元/人、一等獎學金10000元/人、二等獎學金5000元/人、三等獎學金3000元/人,具體見我校2018年《學生手冊》;在校生還可參加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普通獎學金、特殊貢獻獎學金和寒窗獎學金的評定;對家庭貧困的學生和品學兼優的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金、國家貼息助學貸款、“綠色通道”入學和臨時困難補助,以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6、本章程自2018年招生錄取時開始執行。
7、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