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8年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工作通知
2018-06-20 15:29:11北京教育考試院
根據教育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訓練管理部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2018年軍隊院校在我市招收青年學生工作,結合我市招生工作實際,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軍隊院校招收青年學生對象為參加今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應屆、往屆畢業生。年齡不低于17周歲、不超過20周歲(截止2018年8月31日);擁護四項基本原則,政治思想品德好,立志獻身國防事業,志愿報考軍隊院校;參加由軍隊組織的政治考核和軍事職業適應性檢測(簡稱軍檢,下同),結論均為合格。
二、政治考核和軍檢
1.政治考核。有意向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須于6月9日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cn),下載打印《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政治考核表》及填表說明。
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總政治部《關于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2001〕政聯字第1號)執行。區人民武裝部會同區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學具體組織實施政治考核,主要調查了解考生的家庭情況、社會關系和在校表現,做出政治考核結論。政治考核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種。考生戶籍所在地與其就讀的普通中學、教育機構或者工作單位等不在同一區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報名單位所在區人民武裝部負責。考生于6月20日前將《政治考核表》交回區人民武裝部,各區人民武裝部于6月21日前將《政治考核表》和《考生政治考核情況綜合登記表》報送衛戍區招生辦公室。
2.軍檢。軍檢包括體格檢查、面試、心理檢測。體格檢查(含心理檢測)執行《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辦法》(軍后衛〔2016〕305號文件)。軍檢工作由衛戍區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
軍檢于6月25日開始,在解放軍總醫院第304臨床部(海淀區阜成路51號)進行。6月23日,高考成績發布后,北京教育考試院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簡稱市高招辦,下同)和衛戍區招生辦公室按照相關規定確定參加軍檢考生。政治考核合格且高考成績達到相關要求的考生須于6月24日下午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打印“軍檢通知單”。考生持高考“準考證”、“身份證”、“軍檢通知單”,按照軍檢通知單中通知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參加軍檢。軍檢一般先進行面試再進行體格檢查和心理檢測。面試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報考動機和形象氣質、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等方面的基本素質。面試結論分為合格、不合格兩種。面試不合格的考生一般不再進行后續軍檢項目。除當場不能做出結論的血常規、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體等體格檢查項目外的軍檢各項目結論應當場告知考生本人。軍檢最終結論,考生可于6月29日下午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
軍檢醫院設立監督復議組,成員由市高招辦、衛戍區招生辦公室、醫療機構各1名負責人組成。考生對軍檢各項目結論有異議可現場提出復議申請,由監督復議組現場復議。對可通過服用藥物或者其他治療手段影響檢測結果的項目不予復議,考生的初檢結論為最終結論。
軍檢結論為合格、不合格兩種,其中合格區分指揮專業合格、裝甲專業合格、測繪專業合格、雷達專業合格、水面艦艇專業合格、潛艇專業合格、潛水專業合格、空降專業合格、特種作戰專業合格、防化專業合格、油料專業合格、醫療專業合格、其他專業合格等。軍檢結論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考生錄取必須符合相應的體檢合格標準。政治考核、軍檢綜合結論須由衛戍區招生辦公室審核。非指定的醫療機構為考生做出的體檢結論無效。
三、錄取
軍隊院校招生,采用遠程網上錄取方式,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錄取。市高招辦從政治考核和軍檢合格的考生中,依據考生志愿和分數,區分男、女生,按院校招生計劃數的110%投檔(投檔數量按四舍五入取整)。總分成績相同的依次比較單科成績,其中文科專業比較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專業比較順序為數學、語文、外語。各院校招生辦公室按專業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錄取對象,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在投檔比例范圍內優先錄取,增加分數或者降低分數投檔的條件,按照教育部和軍隊的有關規定執行。
錄取過程中,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量不足時,市高招辦從非第一志愿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中,按照計劃缺額數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檔。數量仍然不足時,將通過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公開征集報考志愿,征集志愿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和計劃缺額數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檔。招生院校不得拒錄符合錄取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軍隊院校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生預錄取工作,對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預錄取工作的,經報全軍招生辦公室同意后,市高招辦可以在投檔范圍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代為錄取。考生錄取通知書由各招生院校直接寄發給考生。
《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政治考核表》及填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