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08 17:53:41盤錦職業技術學院
盤錦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1.高校名稱(全稱):盤錦職業技術學院
2.辦學地點及校址:盤錦市遼東灣新區學院路1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高職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3.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6.2平方米;生師比17.9;專任教師353人,其中具有副高級職務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38.5%,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45.6%;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6461.2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8920.6元;圖書52.8萬冊,生均圖書72.9冊。
二、招生計劃特別說明
1.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遼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2.經批準有語種限制的專業及允許招生的語種:學校外語課程安排英語教學,其他語種考生慎報。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專業及限制比例:無
三、專業設置說明
序號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學制 學習年限 科 類 學費(元/年/生) 01 620201 護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02 620202 助產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03 670102K 學前教育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4000 04 670103K 小學教育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4000 05 630302 會計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4500 06 630903 物流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4500 07 540502 工程造價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4500 08 640101 旅游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4500 09 560302 電氣自動化技術 3年 3-5年 理工 5000 10 570203 石油化工技術 3年 3-5年 理工 5000 11 570205 精細化工技術 3年 3-5年 理工 5000 12 520403 油氣儲運技術 3年 3-5年 理工 5000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盤錦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學校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五、收費情況說明
1.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標準 學費和住宿費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并辦理收費許可的標準向學生收費。學生住宿費標準為1000元/年/生。
2.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公辦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3.給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學生在校期間享受國家貧困生助學貸款:主要包括學費及住宿費,貸款額6000元/年以下,依據學生所在縣區主管部門出具相關家庭貧困證明及個人申請。獎學金、助學金獲獎辦法:具備品學兼優,學習成績優異,家庭貧困,通過各系推薦,發放國家獎學金8000元、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國家助學金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對貧困學生實行相關事宜按國家和學校的有關政策辦理。
六、國際交流與合作方面說明
未涉及
七、錄取辦法說明
1.投檔比例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校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護理、應用化工技術、石油化工技術、精細化工技術四個專業色盲、色弱考生禁報。
3.院校志愿及錄取
在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市、區),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在不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市、區),按考生報考志愿錄取,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計劃招生數時,在同批次錄取學校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多于計劃招生數時,不再調閱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檔案。對于投檔的考生無極特殊理由不予退檔。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在錄取中執行省招考委關于高考加分的規定。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 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文科按語、數、外順序查小分擇優錄取,理科按數學、語文、英語順序查小分擇優錄取。
6.聯系電話、網址
電話:0427-2936777 網址:http://www.pjvtc.edu.cn
盤錦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