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旅游職業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05 18:22:39山西旅游職業學院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招生“陽光工程”,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的要求,并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山西旅游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3697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形式:全日制
辦學層次: 高職(專科)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招生錄取原則:
1. 學院成立以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的日常事務;成立以院紀檢部門負責人為組長,有關部門領導參加的招生工作紀檢組,負責監察招生錄取全過程,并接受社會監督。學院錄取通知書簽發人:何喬鎖 ,職務:院長。
2.學院招生計劃分配參考師生比、生均教學行政用房和生均占地面積等辦學條件,結合上年招生基數和計劃完成等方面的情況,統籌調整招生計劃。
3.學院普通高考錄取以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進檔考生以專業志愿優先,按分數從高到低錄取。藝術類專業成績達到省最低控制線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對口升學錄取原則按照山西省相關文件執行。
4.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有關加分和優先錄取的規定,但專業錄取時以實考分為準,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加分考生。
5.我院非外語專業只提供英語教學。
6.我院對口升學學制三年,三二對接學制二年,實行單獨編班,有獨立的人才培養方案。
第四條 體檢要求: 執行教育部和衛生部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五條 收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部門審批的收費標準執行。
1.旅游管理、導游、國際郵輪乘務管理、景區開發與管理、旅游英語、應用韓語(導游方向)、旅游日語、應用法語(旅游服務方向)、寶玉石鑒定與加工、酒店管理、烹調工藝與營養、會展策劃與管理、中西面點工藝、會計、電子商務、工程造價、市場營銷、物業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與信息服務、移動通信技術專業學費4000元/年;
2.空中乘務專業學費5200元/年;文物修復與保護專業學費5000元/年;
3.人物形象設計、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專業學費6000元/年;
第六條 畢業證頒發:學生成績合格,畢業時頒發“山西旅游職業學院”高職畢業證。
第七條 錄取結果:學院招生辦公室將及時在校園網上公布錄取結果。
第八條 學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許坦東街29號;
郵 編:030031
學院網址:www.sxtvi.edu.cn( www.sxtvi.com.cn)
咨詢電話:0351-7973221 7972696
傳真電話: 0351-7973202
第九條 附 則:以上內容的解釋權屬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