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外國語職業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30 21:45:00山東外國語職業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學校2018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東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外國語職業學院2018年普通高職(?疲┱猩ぷ。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國家政策,根據社會需要、辦學條件和專業要求,編制和調整招生計劃,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依法招生。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山東外國語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13387
學校地址:山東省日照市山海路99號
第六條 辦學層次:?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第七條 批準成立時間:2005年8月10日
批準單位:山東省人民政府
第八條 學校簡介
辦學條件:學校占地67.14萬平方米(1007.1畝),總建筑面積35.03萬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總值7505.88萬元,圖書館館藏圖書113.2萬冊、電子圖書14.9TB(120萬冊);建有國際貿易、金融、同聲傳譯、數字媒體等115個實驗實訓室,有大連商品交易所、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等262家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學校注重樹立現代教學理念,教學配套設施完善,校園環境優美,為學生的成長、成才提供了優良的條件。
院系、專業設置:學校現設有外語學院、經濟管理學院、國際商學院、信息工程學院、航空旅游學院、金融學院、國際交流學院、公共教學部等8個院部,開設涉外經濟管理類、應用外語類、外事服務類、電子信息類等統招專業41個。經過多年發展,學校已構建起以外經貿類專業為龍頭、以應用外語類專業為依托、以管理和涉外服務類專業為兩翼、以信息技術類專業為支撐的專業建設格局。建有省級品牌專業群1個,省級特色專業4個,省級精品課程10門,省級職業教育精品資源共享課程5門,省級成人高等教育特色課程3門,參與建設職業教育專業教學資源庫國家級項目2項、省級項目1項。
師資隊伍:學校現有專任教師547人,其中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及以上的教師219人,具有研究生學歷的教師279人,“雙師型”教師231人,來自行業、企業的兼職教師149人,另有外籍教師21人。學院擁有一批教學名師、學術技術帶頭人和行業知名專家,其中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和全國優秀教師3人,省級教學名師和優秀教師3人,省級教學團隊3個,省職業教育名師工作室1個。
辦學定位:學校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堅持需求導向、服務地方,堅持強化優勢、凝練特色、錯位發展。秉承“質量立校、特色發展、開拓創新、服務社會”的辦學思路,立足日照,面向山東,輻射全國,主動服務區域經濟發展和創新驅動發展,堅持市場化定位、法制化管理、差異化發展、特色化服務、國際化視野,發揮辦學優勢,培養思想品德好,學科專業基礎知識扎實,實踐和創新能力強,具有國際視野的高素質應用型、技術技能型、復合型人才,努力建設一所特色鮮明的區域性高水平高職院校。
培養模式:學校遵循“道德為本、能力至上、因材施教、分流培養”的人才培養理念,實施“外語+職業、專業+外語”的人才培養模式,推行“精講多練、學用結合”的教學模式,培養思想品德好,學科專業基礎知識扎實,實踐和創新能力強,具有國際視野的高素質應用型、技術技能型、復合型人才,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辦學道路:國際化是外語、經貿類院校發展的必由之路。學校堅持開放辦學,暢通了“三引三送”的國際化辦學道路,即引進國外先進辦學理念和管理經驗、引進國外優質教師教材等資源、引進國外留學生,送學生國外留學、送學生國外就業、送教師境外進修。
就業措施:學校就業工作實行院長負責制,全員參與就業,全過程指導就業,全方位實現就業,努力打造“作風樸實、基礎扎實、工作務實、做人踏實”的畢業生就業品牌。一是開設“名企定向班”。先后開設山東華信班、百度精英班、北京通航班、濟南舜和班等“名企定向班”,實現學業與就業無縫對接。二是實施“海外就業工程”。充分依托外語優勢和海外資源,拓寬畢業生在新加坡、日本、韓國、澳大利亞、美國、阿聯酋、泰國等國家的就業渠道,提升畢業生的就業質量。三是實施生源地就業工程。與首都機場、海爾集團、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山木教育、上海寶信軟件等幾十家大型企業簽訂就業協議,促進學生就業。四是拓寬校企合作渠道。與農業銀行、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現代威亞汽車發動機(山東)有限公司等260余家企業建立校企合作關系,就業工作成效顯著。五是積極開展創新創業教育與實踐。設立創業學院,線上依托用友新道、清華大學創e+等平臺,線下與百度營銷大學、日照市創業大學等開展合作,依托創新創業特訓營、創業大講堂等,年培訓1500余人;建成17400平方米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實訓中心,與阿里學院、山東網商集團、浙江阿曼達國際集團等企業共建創業基地,已培育200多個創業項目、68家實體店鋪、500余家網店。創新創業成果顯著,涌現出“日照市首屆十大勵志青年”王燕以及邢義棟、趙易龍、李俊男、史云鵬等一批創業典型。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審定學校招生計劃,討論決定學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個人或中介機構代為招生。職責如下:
1.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的政策規定。
2.按照山東省教育廳核準的當年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招生工作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等工作,客觀地向考生及家長介紹本校的情況和錄取規則。
4.公平、公正、公開地完成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各種問題。
5.嚴格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要求和有關規定,做好錄取工作中的信息整理、信息傳遞、信息保密等工作。
6.完成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招生錄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2018年招生專業與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 學校2018年在各省招生專業與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網站公布為準。
第五章 招生錄取
第十四條 報考條件:按照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門關于2018年招生的各種規定,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各專業無專業語種或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條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在各省高考成績達到當年相應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相應的調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調檔比例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劃定。
第十九條 學校錄取規則。
1.根據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在進檔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績高低排序依次錄取。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院校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在進檔考生中,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時,按照院校志愿,依次錄取剩余考生,直至計劃滿額。
2.按照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優先安排考生第一專業志愿。若相應專業額滿,依次安排考生剩余專業志愿。若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調劑者,隨機調劑至錄取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做退檔處理。
4.因考生不服從調劑退檔造成的計劃缺額,按各省相關政策,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遞補考生,遞補考生只能安排到未錄取滿額的專業。
5.藝術類專業按照《山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6.錄取相同條件的考生時,結合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體育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情況(針對春季高考考生)等因素,擇優錄取。
7.各專業不設分數級差,各專業無單科成績要求。
8.錄取中考生各項加、降分情況按照相應。ㄗ灾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條 錄取結果的查詢和公布渠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網站、學校網站、學校咨詢電話等。
第六章 學費及其他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按有關規定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若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紀行為,取消考生入學資格,不予注冊學籍。
第二十二條 學校收費標準。
1.我校2018級新生學費收費標準按照山東省教育廳和物價局的規定執行,以山東省教育廳公布的為準。
2.住宿費普通間每生每年1200元。此外,學校設有差異化的住宿條件,學生入學后自愿選擇。
3.退費嚴格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以及國家助學金按國家相關政策發放。學校還設有學校獎學金,獎優助困,同時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對家庭困難的同學提供幫助。學校依據相關政策,協助在校生辦理助學貸款。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外國語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學歷證書頒發機構和類別: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山東外國語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
第七章 地址及聯系方式
第二十六條 學校地址及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山東省日照市山海路99號
郵政編碼:276826
聯系電話:0633-8109666、8109077
傳 真:0633-8109077
網 址:www.sdflc.com
電子信箱:sd13387@126.com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法規、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有關法規、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山東外國語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此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詳細內容可登錄山東省教育廳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布及管理平臺網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