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7級高中學生選考科目要求公布
2018-05-23 10:22:39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17級高中學生請注意,經過前期匯總確認,2020年擬在浙招生普通高校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已經出爐。
選考科目要求分6類
新高考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由高校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結合自身辦學定位和培養目標對學生學習基礎的要求自主確定,是考生確定選考科目的重要參考之一。
從2020年招生起,部分專業將要求考生須同時符合2門或3門選考科目。
具體分以下六類:
第一類: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第二類:2門科目,考生均需選考方可報考。
第三類: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第四類:3門科目,考生均需選考方可報考。
第五類: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第六類:不提科目要求。
去哪里查看
考生可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入“選考科目查詢”欄目,點擊“2020年擬在浙招生普通高校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查看。進入系統后,請先閱讀《關于公布2020年擬在浙招生高校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的說明》,了解須知事項,并可按“院校”、“地區”、“選考科目”三種形式進行查詢。
2020年根據各高校實際招生安排,部分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可能會有一定調整變化,具體以當年發布的招生計劃及院校招生章程為準。
考生如何選擇
2017級高中學生首次選考科目考試安排在2020年1月舉行。學生應根據自身的興趣、愛好、特長和專業性向,結合準備報考的高校專業(類)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考慮、自主確定選考科目。
中學要堅持育人為本,保護和促進學生興趣特長發展,加強職業生涯規劃指導,引導學生自主理性選擇,為學生提供保障和幫助,不得強制為學生確定選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