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高考生報考外省市大學的5項優惠政策出爐
2018-05-16 18:09:30上海市教委
今年參加高考的同學們注意。市教委說,對2018年報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繼續實行5項優惠政策,包括畢業后戶口可遷回、得到相應的就業信息服務、享受大學生醫保、生源地助學貸款、一次性經濟補貼。詳見下文!
畢業后戶口可遷回
被外省市普通高校錄取的本市生源考生,入學后可以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如戶口需要遷往外省市普通高校的,畢業后戶口均可以遷回并回滬就業,按當年就業政策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屆時畢業生憑有效期內的《戶口遷移證》《畢業證書》(或《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擬遷入地《居民戶口薄》或自有(包括直系親屬)房屋產權證(原遷出地址與擬遷入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交原遷出地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辦理《遷滬落戶確認單》和《落戶證明信》手續。
可得到相應的就業信息服務
被外省市普通高校錄取的本市生源考生在畢業前一學期內,可登錄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www.firstjob.com.cn)學生激活平臺上海生源外地高校學生服務專區,獲得相應的就業信息服務。
可享受大學生醫療保障問題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范圍的指導意見》(國發〔2008〕119號)的有關精神,凡被外省市普通高校錄取的本市生源考生,應按照自愿原則和當地的繳費規定,通過參加學校所在地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享受相應醫療保險待遇。
繼續實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制度
凡被外省市普通高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市生源考生,均可根據上海普通高校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通過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申請上海普通高校生源地貸款,并且享受相應的政府貼息。貸款額度與貼息標準均參照上海普通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辦法。具體申請及受理辦法由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另行公布。
給予一次性經濟補貼
(一)凡在本科普通批次、高職(專科)普通批次中填報廣西、甘肅、陜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內蒙古、黑龍江、吉林、新疆、遼寧(除大連市)等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以及湖南、湖北、山西等3省少數生源長期不足的普通高校(具體高校名單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并被上述高校錄取的具有上海市常住戶口的本市生源考生,可獲一次性補貼1000元;征求志愿填報而被錄取的可獲一次性補貼500元。
(二)補貼發放程序:2018年報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補貼經費的具體發放繼續委托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辦理,一次性補貼發放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底。發放辦法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另行公布。
下載查看:關于2018年繼續對報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實行優惠政策的通知
注:以上內容來源上海市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