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理工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蘇省以外考生)
2018-05-14 14:57:07常熟理工學院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的原則,接受考生和社會監督。
第二章 學校基本信息
第三條 常熟理工學院
國標代碼:10333 院校性質:江蘇省屬高校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校
校 址:東湖校區:江蘇省常熟市南三環路99號
東南校區:江蘇省常熟市湖山路99號
第四條 聯系地址
地 址:江蘇省蘇州市常熟市南三環路99號,常熟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 編:215500
電 話:0512-52251131(兼傳真)、52251136
網 址:http://zsb.cslg.edu.cn/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錄取規則
第五條 招生專業、計劃
1、2018年我校招生計劃全部為本科專業。
2、所有專業學制均為四年。
3、具體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公布的我校招生專業和計劃。
第六條 錄取原則
1、普通類本科專業錄取辦法
德、智、體全面考核,以文化成績為主,擇優錄取。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執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當投檔成績相同時,上海市、浙江省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數學或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理科按數學成績、文科按語文成績、外語專業按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辦法
藝術類考生的投檔成績按照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政策執行。我校未組織藝術專業校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使用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統考成績,具體詳見上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規則。凡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測試且成績合格者,美術類專業按照文化分與校考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音樂類專業按照校考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七條 外語語種要求
英語專業和朝鮮語專業限英語語種考生報考;德語專業英語和德語語種考生均可報考;日語專業英語和日語語種考生均可報考;對于非外語專業,因外語教學條件所限,考生入學后公共外語教學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八條 各專業錄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九條 各專業對考生體檢專業限報要求,按教育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入學體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一條 根據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按學年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等。
第十二條 獎助學金設置情況
我校學生可申請不同類型的獎助學金。國家獎助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獎金每人每年2000-8000元不等,獲獎率約20%;學校設立的綜合獎學金分為一、二、三等獎,獎金每人每年分別為1500元、1000元、500元,獲獎率約35%;學校設立的單項獎學金,包括學習優秀獎、創新創業獎、社會工作獎、見義勇為獎、考研成就獎等,獎金每人每年300-5000元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許璞獎學金、77物理獎學金、鵬旭醫藥獎學金、長春化工獎學金、阿科瑪獎學金、隈利實國際助學金、農商行助學金、偉眾助學金、雙維助學金、敬鵬助學金、金申助學金、德康博愛基金等近30種獎助學金,各類獎助學金從1000元至20000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