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11 10:48:18黃山學院
一、學校全稱:黃山學院
二、辦學層次:本科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高校
四、辦學地址:安徽省黃山市屯溪區西海路39號(南校區)
安徽省黃山市屯溪區戴震路44號(北校區)
五、錄取規則
1.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關省(自治區)的各項招生政策和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名次)為主要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學校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具體安排是: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將考生的成績(名次)從高到低進行排序,依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如考生成績未達到所填報專業的錄取分數,凡專業服從調劑者,按照考試成績將其調劑到其他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未能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3.藝術類專業使用統考成績,認可生源省份投檔規則,在投檔生源范圍內按照按各省綜合分計算公式計算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
4.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語種的考生,其他各專業語種不限。但考慮我校教學資源配置的情況,建議非英語語種(除日語、韓語)的考生不宜報考我校,以免影響大學階段外語的學習。報考英語、日語專業的考生須經外語口試,英語本科專業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漢語國際教育、日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專業外語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于90分(外語總分非150分的省份,原則上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總分的60%)。
5.外省考生根據生源所在省份排序原則進行排序
6.體檢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為了利于就業,建議報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專業的考生,男生身高在4250px及以上、女生在3950px及以上。
7.黃山學院與韓國合作培養的旅游管理專業、與法國合作培養的酒店管理專業分別參照普通類旅游管理專業、酒店管理專業錄取規則,具體招生情況參閱我校《中外合作培養專業招生簡章》。
六、資助政策:家庭經濟困難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按照《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政[2007]90號】、《普通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政[2007]91號】、《普通高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政[2007]92號】、《高等學校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財政[2007]7號】、《黃山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辦法(試行)》【校學[2015]17號】和《黃山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減免管理辦法(修訂)》【校學[2016]17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七、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及證書種類:
黃山學院 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內容按教育部教學[2002]15號文件規定填寫。
八、收費標準:按照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和安徽省教育廳核準的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安徽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九、聯系電話:0559-2546568 網址:www.hsu.edu.cn 電子郵箱:hsxyzsb@h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