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2018年勵學計劃招生簡章
2018-03-28 15:15:05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2018年我校繼續實施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高校專項計劃,即勵學計劃。
一、報考條件
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自強不息、勤奮好學、成績優良(高三年級學業成績排名年級前3%)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1)符合2018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區、市)負責組織。
二、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數不超過120人。設置專業如下:
招生類別 | 招生專業(類) |
文科 | 漢語言文學、公共管理類、社會學類、歷史學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法學、新聞傳播學類 |
理科 | 工商管理類、電子信息類、材料類、臨床醫學(5+3一體化)、口腔醫學(5年制)、大氣科學類、地質學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化學類、自動化 |
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須符合我校對考生所報專業(類)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
三、報名方式
(一)時間:即日起至2018年4月10日24:00。
(二)流程:
1.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上傳個人照片須為2018年高考報名或高三年級未經PS的證件照片。
(1)考生須在“報考類型”中選擇“勵學計劃”,且必須填報2個專業(類)作為高考錄取依據。
(2)申請表中的“成績信息”須由中學審核蓋章以證明成績真實,中學應對學業成績達到年級前3%進行確認并負責。
(3)“綜合信息”“高中期間參與的社會活動”一欄重點填寫參與的科學研究、創新實踐、文學創作等情況,參與的志愿服務、社團活動等情況。
(4)申請表中的“個人陳述”重點表述考生的家庭經濟狀況,學習成長經歷與突出成績,以及個人理想。
(5)“高中期間獲獎記錄”一欄重點填寫高中階段所獲個人獎勵情況。
2.掃描或拍照有關證明材料,并通過報名系統提交,不再寄送紙質材料。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提交的證明材料圖片,須與申請表中所列項目一一對應,并確保清晰可讀。
四、選拔程序
1.材料審核。報名截止后,學校將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從考生的家庭經濟情況、自強精神、學習成績、高中階段獲獎情況,以及個人興趣等方面對報名材料進行綜合審核,確定測試資格名單,并于5月底公布。網上報名未提交,未按要求填寫或填寫不完整的視為無效申請。
2.綜合測試。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按照報考專業類別參加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科目筆試,測試時間為6月10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3.資格認定及公示。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綜合測試成績擇優認定勵學計劃優錄名單。經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按相關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認定結果生效,我校不再與考生簽訂書面協議。
五、優錄政策
1.勵學計劃優錄政策分為兩等,分別為:
一等優錄政策: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即予以錄取,享受此政策人數不超過優錄考生總人數的20%;
二等優錄政策: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南京大學最終模擬投檔線下30分內(江蘇省20分內)即予以錄取。
2.模擬投檔線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提供。若考生高考成績在南京大學最終模擬投檔線下30分內(江蘇省20分內)即滿足第一專業志愿;未達到的考生,則滿足前兩個專業志愿之一。
3.考生必須在生源所在省份規定的批次以第一志愿填報南京大學,且專業志愿與報名系統一致,方可享受相應優錄政策。
4.對于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執行。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優錄政策分數以報名系統公布的認定結果為準。
5.江蘇省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AA。
六、其他
1.凡在招生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包括偽造騙取考試資格等情況,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我校將取消其相應資格,同時通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做進一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照有關法律處理。
2.南京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勵學計劃招生事宜和舉辦輔導班,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3.參加勵學計劃面試考生無需繳納測試費。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測試存在困難的,可以書面向我校申請資助,我校將視具體情況予以支持。
4.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舉報郵箱qingfengnanda@nju.edu.cn。
5.通過勵學計劃錄取的學生,按照“三三制”人才培養方案進行專業分流和培養。
6.本簡章由南京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1859680
招生主頁:http://bkzs.nju.edu.cn
電子郵件:aonju@nju.edu.cn
微信公眾號:ndzsxlj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