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關于做好2018年高職提前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2)
2018-03-23 11:02:35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附件1
2018年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高校名單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浙江警官職業學院、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浙江旅游職業學院、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杭州職業技術學院、金華職業技術學院、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寧波職業技術學院、溫州職業技術學院、臺州職業技術學院、嘉興職業技術學院、湖州職業技術學院、衢州職業技術學院、麗水職業技術學院、臺州科技職業學院、杭州科技職業學院、溫州科技職業學院、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浙江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浙江育英職業技術學院、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學院、紹興職業技術學院、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浙江橫店影視職業學院、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
附件2
2018年高職提前招生日程安排
序號 | 工作內容 | 負責單位 | 完成時間 |
1 | 考生報名。 | 試點高校 考生 | 不晚于4月21日 |
2 | 組織綜合素質測評。 | 試點高校 | 不晚于5月5日 |
3 | 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 試點高校 | 5月7日前 |
4 | 將考生(備錄考生含順序號)名單提交至服務平臺。 | 試點高校 | 5月7日 8:30-17:30 |
5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考生 | 5月9日 8:30-17:30 |
6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試點高校 | 5月10日 8:30-17:30 |
7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考生 | 5月11日 8:30-17:30 |
8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試點高校 | 5月12日 8:30-17:30 |
9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考生 | 5月13日 8:30-17:30 |
10 | 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遞補。 | 試點高校 | 5月14日 8:30-17:30 |
11 | 結束網上錄取。 | 試點高校 省教育考試院 | 5月16日 |
12 | 公示錄取名單。 | 試點高校 省教育考試院 | 5月17日-30日 |
13 | 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 試點高校 省教育考試院 | 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