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2018年音樂類、舞蹈學藝術專業本科招生簡章
2018-01-28 23:50:30西南大學
西南大學是教育部直屬,教育部、農業部、重慶市共建的重點綜合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學校主體位于重慶市北碚區,坐落于縉云山麓、嘉陵江畔,占地8000余畝,校舍面積165萬平方米,綠地率達40%,泱泱校園,宏麗莊重,氣象萬千,是聞名遐邇的花園式學校,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園。為做好2018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專業及省份
招生專業 |
所屬學院 |
生源省 |
|
須參加校考生源省 |
根據省統考成績錄取生源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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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公費師范生)、音樂學 |
音樂學院 |
貴州、河南、山西、四川、山東、湖南、廣東 |
重慶、云南、海南、陜西、內蒙古、河北 |
音樂表演(聲樂、鋼琴、器樂、通俗) |
貴州、河南、山西、四川、山東、湖南、廣東 |
重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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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學 |
貴州、河南、山西、四川、山東、湖南、廣東 |
重慶 |
二、專業及學院簡介
西南大學音樂學院由原西南師范學院音樂學系發展而來,其前身為1940年設立的國立女子師范學院音樂系,是建國后高等師范院校中最早設置音樂本科專業的院校之一(1950年),也是高師院校中最早設立音樂學碩士點的院校之一(1985年)。
學院設有音樂學、音樂教育、表演、舞蹈4個系,有交響樂團、民族合唱團、民族管弦樂團、電聲樂團和舞蹈團5個藝術實踐平臺。學院交響樂團被市委宣傳部授予“重慶青年交響樂團”稱號,學院被教育部授予“全國高校愛國主義經典藝術教育示范基地”。現有“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碩士點、“音樂表演”國家級特色專業,“音樂與舞蹈學”重慶市重點(一級)學科。招收音樂學(含免費教育師范)、音樂表演、舞蹈學3個專業本科學生,音樂心理學、中國古代音樂(教育)史、宗教音樂理論研究、民族音樂教學與研究4個方向博士生和音樂審美心理、中國傳統音樂、音樂史與文獻、作曲技術理論、音樂教育理論與教學、音樂表演理論與實踐6個方向碩士生。
學院現有教職工83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16人,博士生導師3人,碩士生導師21人,具有博士學位教師16(在讀2人)人,聘有16名國內外著名專家學者為客座教授。目前在讀全日制本科學生800余人,博士、碩士生共150余人。
學院2016年11月與美國科羅拉多州立大學音樂學院開展本科“2+2”聯合培養項目,招收專業涵蓋兩校音樂學院的音樂學、音樂表演和舞蹈學三個專業。學生在西南大學完成大二課程后,根據專業轉至美國進行三、四學年的學習,畢業后可同時獲得西南大學與科羅拉多州立大學正式學士學位證書(中國教育部認可)。
音樂學專業(含公費教育師范)旨在培養具有強烈社會責任感、深厚人文底蘊、系統專業知識,有一定音樂理論分析、研究和音樂學科教學能力,能夠在中小學、社會單位、音樂團體等機構從事音樂教學、研究、編輯、評論、管理等工作,并具有繼續深造潛質和能力的高素質人才。其中免費教育師范方向以專門培養優秀中小學音樂教師和未來教育家為目標。
音樂表演專業分聲樂表演、器樂表演(鋼琴、民族樂器、管弦樂器、電聲樂器)等專業方向,旨在培養具有強烈社會責任感、深厚人文底蘊,具備演奏、演唱基本理論和技能,有較強藝術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和較全面音樂素養的專業型演奏、演唱人才。
舞蹈學專業旨在培養具有強烈社會責任感、深厚人文底蘊、扎實專業基礎、前沿專業視野,有較強舞蹈表演、教學能力和一定舞蹈編創能力,能在各類學校、社會單位和表演團體從事舞蹈表演、教學和編導工作的復合型現代舞蹈藝術高級專門人才。
三、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專業 |
省份 |
招生計劃 |
音樂學(公費師范生)、 音樂學 |
四川 |
25 |
貴州 |
8 |
|
河南 |
10(只招文科) |
|
山西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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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10(只招文科) |
|
山東 |
10(只招文科) |
|
廣東 |
6 |
|
重慶、云南、海南、陜西、內蒙古、河北 |
40 |
|
合計 |
117 |
|
音樂表演 |
重慶 |
22 |
四川 |
9 |
|
貴州 |
7 |
|
河南 |
10(只招文科) |
|
山西 |
13 |
|
湖南 |
11(只招文科) |
|
山東 |
12(只招文科) |
|
廣東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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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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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學 |
重慶 |
5 |
四川 |
6 |
|
貴州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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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3(只招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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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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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3(只招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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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
4(只招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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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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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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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1.音樂學(公費師范生)專業根據省統考成績錄取的生源省,招生計劃數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2.音樂表演專業各方向(聲樂、鋼琴、器樂、通俗)招生計劃由學校根據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實際確定。 3.各專業最終招生計劃數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4.音樂學、音樂表演和舞蹈學招生計劃中包括“2+2”中外合作辦學指標。 |
四、錄取原則
招生專業 |
錄取原則 |
音樂學(公費師范生)、音樂學 |
文化、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省(市、自治區)公布的藝術類本科相應批次線,按照如下公式計算綜合得分:高考文化總成績×50%+專業成績=綜合得分,以綜合得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
音樂表演(聲樂、鋼琴、器樂、通俗音樂演唱、通俗音樂演奏方向) |
文化、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省(市、自治區)公布的藝術類本科相應批次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音樂表演(聲樂方向)要求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
舞蹈學 |
文化、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省(市、自治區)公布的藝術類本科相應批次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女生身高1.63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
特別說明 |
1.在組織有專業校考的省(市、自治區),專業成績以校考成績為錄取依據;在未組織專業校考的省(市、自治區),專業成績以統考(聯考)成績為錄取依據。高考文化成績以投檔成績為錄取依據。 2. 對于藝術類招生計劃分文理科的省(市、自治區),我校只招收文科考生,不招收理科考生。對于藝術類招生計劃不分文理科的省(市、自治區),文化成績不折算文理,文化成績以高考投檔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3.對以綜合得分為錄取依據的專業,如果考生綜合得分相同,則以高考文化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對以專業成績為錄取依據的專業,如果考生專業成績相同,則以高考文化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4.凡省(市、自治區)對藝術類專業文化成績、專業成績本科批次有分段劃線的,考生須達到藝術類本科最高段批次線。 5.高考文化考試任何一科為零分者,我校不予以錄取。 6.我校在考試環節不做身高測試,將依據《高考體檢表》信息,對身高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7.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自治區),各專業以該省(市、自治區)投檔原則為錄取依據。 8.音樂、舞蹈類專業在劃定校考合格線時,總分相同的情況下,音樂學專業按主科、視唱練耳單科成績排序;音樂表演專業按主科、視唱(視奏)單科成績排序;舞蹈學專業按組合或劇目、基本功單科成績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