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范大學2018年播音與主持藝術招生簡章(2)
2018-01-27 23:00:09華東師范大學
四、錄取原則
符合以上報名條件、高考志愿填報我校且被投檔到我校的考生,我校以綜合分【綜合分=專業統考成績×40%+高考文化考試成績÷高考文化考試成績滿分×專業統考成績滿分×60%】為主要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時,一般文理統一排序;但對于部分嚴格區分文、理科分別進行投檔錄取的省份,則遵照各省規定、按文理科分別排序,根據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五、領導與監督機制
1、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重大事項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2、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委監察處的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六、聯系方式及其他
1、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21-62232212
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眾號:華東師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200062)
2、華東師范大學傳播學院
咨詢電話:021-54343075
華東師范大學傳播學院網址:www.comm.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500號華東師范大學傳播學院(200241)
3、監督電話:021-54344605;監督郵箱:jwjc@admin.ecnu.edu.cn。
七、本招生簡章解釋權歸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