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關于做好2017年招收定向培養士官試點工作
2017-07-31 14:24:28寧夏教育考試院
根據國家教育部、軍委政治工作部和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做好2017年招收定向培養士官試點工作的通知》(軍動〔2017〕64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做好我區定向培養士官招收工作明確如下:
一、培養對象和條件
定向培養士官的對象,從2017年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生中選拔,年齡不超過20周歲(199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未婚,政治、身體條件按照義務兵征集規定執行。
二、招收單位和任務數
為陸軍、空軍、火箭軍及武警部隊定向培養280名士官(具體計劃附后)。在我區招生的高校有4所,包括: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西安航空職業技術學院、蘭州資源環境職業技術學院。
三、招生宣傳
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通過《報考指南》發布招生信息;自治區征兵辦印制定向培養士官宣傳海報,由各縣(市、區)人民武裝部發至招收高校和轄區普通高中進行張貼宣傳;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通過建立招生網站、印發招生簡章等形式,向考生及其家長、老師宣傳;市縣兩級征兵辦公室積極配合招生考試機構,利用填報志愿前學生返校時機深入高中宣傳;各級招考辦和中學教育引導廣大考生樹立獻身國防的遠大志向,鼓勵考生報考定向培養直招士官。
四、招生組織
納入全區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統一組織。
(一)志愿填報。8月1日至8月4日,考生得知分數、排位后,采取網上填報的方式,在提前專科志愿欄中填報招收高校“直招士官生”專業。
(二)政治考核。8月4日前,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在專科提
前批次上線考生中,按照招生計劃數4倍,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將考生信息(所在市、縣、姓名、民族、身份證號、畢業院校、家庭住址、戶口所在地、聯系方式等)提供自治區征兵辦公室,再逐級下達至縣級征兵辦公室。8月5日起,由縣級征兵辦公室通知相關考生領取《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并組織政治考核,8月7日前完成政治考核。8月8日12時前,由市征兵辦將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冊及《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報自治區征兵辦公室。
(三)面試和心理檢測。8月6日至7日,按照銀川市、石嘴山市、吳忠市、中衛市、固原市的順序,與政治考核交叉同步分批集中組織面試和心理檢測。各縣級征兵辦公室根據自治區統一安排通知考生按時到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參加面試和心理檢測,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在網站公布面試人員信息,考生自行到縣級征兵辦領取或從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網站下載打印《定向培養士官招生面試表》,并按要求填寫。面試由自治區征兵辦公室組織,設4組,每組3人以上,工作人員由招收部隊、院校、兵役機關派人組成。面試主要通過目測和交談,依據《定向培養士官招生面試表》明確的六項內容進行評價,分合格和不合格填寫結論并告知考生,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參加體格檢查,表格上寫明不合格原因。心理檢測由自治區征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四)體格檢查。8月9日至11日,在本科招生錄取后,自治區征兵辦公室向各縣級征兵辦公室下發政治考核和面試合格考生名單,由各縣級征兵辦公室通知相關考生分批在自治區第三人民醫院集中參加體格檢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錄取。8月14日前,自治區征兵辦公室將體檢、政考和面試合格的考生名單抄送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自治區教育考試院依據合格名單,在考生的電子信息中標注合格標志,依據考生分數,從高分至低分按照招生計劃執行數一定比例投檔,招收高校按計劃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軍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優秀學生干部,以及自治區表彰的“道德模范”、“見義勇為”等先進個人優先錄取。當志愿上線考生數量不足時,從參加面試體檢和政考合格的上線考生中補填志愿錄取,生源仍然不足時,可調整到上線考生數量充足的省份錄取。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將錄取名單抄送自治區征兵辦公室和高校,由高校發錄取通知書,由自治區征兵辦公室通報部隊,并將《招收士官體格檢查表》、《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和《定向培養士官招生面試表》移交給高校,裝入學生檔案。
(六)補充。培養對象因淘汰或錄取不足出現的空缺,每年年底前從同年級本專業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中選拔補充。由高校從報名學生中,通過體格目測、病史調查和政治、學習情況考核等方法擇優推薦,自治區征兵辦公室會同招收部隊按照招生辦法,組織面試體檢和政治考核,根據學習成績、現實表現、入伍意愿等,擇優確定為培養對象。
(七)其它事宜。經費保障,體格檢查和面試經費由自治區
征兵辦公室按標準統一保障,參加體檢、政考和面試的往返路費及食宿費由考生自理。職責區分,自治區征兵辦公室負責體檢面試工作的組織實施,及時傳達有關信息;市縣兩級征兵辦公室負責將有關信息告知體檢、政考和面試對象并通報同級招考辦;市縣招考辦通過考試網發布體檢、政治考核和面試資格信息;寧夏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設置面試和心理檢測場地。有關要求,考生需帶準考證、身份證及2張1寸近期紅底免冠照片,空腹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自行往返。面試、常規項目體檢結果現場告知,化驗類項目需復查的于體檢當日晚電話通知,8月11日在原體檢點復查。體檢結果于8月15日前在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
五、聯合培養
定向培養士官學制3年,畢業后取得大專學歷。前2.5學年的全部課程由高校負責,招收部隊根據需要對接指導教學;后0.5學年為入伍實習期,由招收部隊負責,實習完成后由高校辦理畢業手續。
(一)教學管理。高校應當單獨組建班次,每班不超過50人。招生開始前,試點高校根據部隊士官崗位提出的培養需求,商定培養方案、設置專業課程,做好教學準備工作;培養對象在高校學習期間,部隊訓練指導機構對高校教學進行指導,促進教學與使用的對接。兵役機關協助高校做好培養對象日常管理和軍政訓練工作。
(二)淘汰。定向培養對象入學1個月內,由自治區征兵辦公室會同高校組織體格復檢和政治復查,不符合入伍條件者取消定向培養資格,高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培養對象在校學習期間,因身體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調整到其他班次學習;因個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課程、考試不合格,或者拒絕服現役擔任士官經教育無效以及違反校規校紀受處分,或者觸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三)畢業。實習合格、符合有關高校畢業要求者準予畢業。畢業時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辦理畢業相關手續。實習不合格,無法勝任士官崗位的,撤銷其檔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由高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六、入伍辦理
培養對象完成前2.5學年課程且修滿規定學分,于第三學年的12月份參加體格復檢和政治復查。身體健康、政治合格,無慢性病、精神病、癔癥、癲癇、心理障礙和殘疾等功能性障礙和器質性病變且政治合格,由銀川市西夏區征兵辦公室辦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續,發給《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并通知其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培養對象家屬憑入伍通知書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應征公民的戶口,并享受軍屬待遇。招收部隊訓練指導機構派出接兵人員,會同兵役機關完成檔案交接,將定向培養對象統一接入部隊。交接報到工作在當年12月30日前完成,入伍時間從當年12月1日起算。
定向培養直招士官的檔案主要材料包括:高校學籍檔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準書》《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招收士官體格檢查表》《定向培養直招士官招生面試表》。
七、任命和待遇
培養對象畢業后,由所在部隊按照規定權限下達士官命令,
時間統一為當年7月1日,其軍銜等級和工資檔次,比照同期入學直招士官確定。下達士官命令后執行現役士官的工資標準,享受現役士官的相關待遇。培養對象實習期間,按義務兵新兵標準發放津貼。
八、獎勵與處分
對在定向培養士官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報請自治區和寧夏軍區聯合進行表彰獎勵。負責定向培養士官工作的人員,出現不執行招收計劃,或者工作粗疏、玩忽職守,把關不嚴、降低標準條件,造成人為淘汰或者影響招收質量的,以及有收受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等情形的,按照《紀律條令》和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定向培養士官工作的未盡事宜,按照《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工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