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27 11:46:41四川警察學院
一、學校全稱:四川警察學院 (學院代碼:12212)
二、辦學性質: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辦,四川省教育廳和四川省公安廳共同管理的全日制公安政法類普通本科院校。
三、辦學層次:大學本科,學制4年;碩士研究生,學制2~3年。
四、學院地址:四川省瀘州市江陽西路34號
五、招生對象:
(一)擁護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紀守法,勤奮學習;
(二)2017年參加全國普通高考的高考考生;
(三)身體健康,符合從事相關工作所要求的條件;
(四)報考公安類專業的考生需未婚,年齡在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1995年8月31日〕
(五)報考公安類專業的考生需四川戶籍生源。
六、招生條件
(一)提前批(公安類專業)
1.政治條件
報考提前批專業的考生,除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還必須通過公安機關的政治審查。要求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和法制觀念。
2.體檢、政審、體能測試標準及要求
按公安部、教育部關于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執行。
3.體檢、政審、體能測試安排
以省公安廳、考試院關于公安專業體檢、政審和體能測試的具體通知為準。
(二)本科第二批(非公安類法學專業)
(1)招生條件:按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執行。
(2)由于我院整體實行警務化管理,建議:身體有缺陷;男生身高低于1.60米,女生身高低于1.50米的考生慎報。
(三)外語語種要求
根據學院現有條件,只開設英語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報。
七、錄取規定
(一)各專業錄取批次及招收比例
1.提前批本科:治安學、偵查學、刑事科學技術、交通管理工程、公安管理學、網絡安全與執法、消防指揮、禁毒學。
2.本科第二批:法學。
3.提前批專業女生招收比例按公安部相關規定執行,本科第二批專業男女生招收比例不限。
(二)錄取方式:計算機網上錄取
(三)錄取原則: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八、收費標準:治安學、偵查學、公安管理學、禁毒學、消防指揮、法學等專業學費為3700元/學年;刑事科學技術、交通管理工程、網絡安全與執法等專業學費為4100元/學年;住宿費800元—1200元/學年。
九、獎貸學金制度及助學措施
(一)學院實行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
(二)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三)學院設有勤工助學崗位,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的機會。
十、監督機制
(一)根據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學院成立由院領導、紀委、紀檢監察部門和招生部門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監督和負責招生工作。
(二)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十一、學習待遇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學生學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準予畢業,發給高等學校畢業證,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公安類專業畢業生按照《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人社部發[2015]106號)要求,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公安部組織的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的統一招警考試,筆試、面試、體檢、體能測評、考察等均合格的畢業生,有資格選擇錄取職位,錄用為公安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
非公安類專業畢業生按國家相關政策就業。
十二、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后,我院將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對弄虛作假、身體復查不合格者,我院將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十三、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電話:0830-3108557(兼傳真)
招生辦公室電子信箱:scjy_zsb @163.com
通訊地址:四川省瀘州市江陽西路34號
學校官網:http://www.scpolicec.edu.cn
紀檢監察電話:0830-311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