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2017-06-19 14:50:51貴州省招生考試院
一、報名條件
(一)具有我省戶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二)具備上述三項條件,且符合《貴州省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暫行規定》(黔府辦發〔2012〕63號)的外來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可以申請報名。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考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時間、辦法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
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二)報名辦法。
1.應屆高中畢業生報考。
考生原則上在本人戶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高考報名手續。經考生本人申請,就讀中學所在地縣(市、區、特區)招生考試機構同意,也可在就讀中學所在地縣(市、區、特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考。
2.往屆高中畢業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報考。
考生必須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縣(市、區、特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高考報名手續。
3.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報名時均須提供本人戶籍、法定監護人戶籍、二代身份證、學籍證明或學力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符合《貴州省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暫行規定》的外來隨遷子女考生在戶籍居住證(或暫住證)所在地辦理高考報名手續。
5.報考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自主招生、分類考試招生、單獨招生、中職推優招生、體育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等特殊類型招生的考生,都必須先辦理高考或中職單報高職報名手續。
(三)有關要求。
1.考生網上報名時,必須按要求真實、準確地輸入報名信息,并進行現場攝像及按規定用身份證識別儀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證有關信息。考生報名信息須經考生本人、學校和縣(市、區、特區)、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校驗。各縣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對報名工作的管理,確保報名信息準確、真實。
2.符合報名條件的外來人員隨遷子女考生高考報名時要認真填寫《貴州省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資格審查表》,并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各級招生考試機構、招生監察辦要按照《貴州省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暫行規定》(黔府辦發〔2012〕63號),對外來人員隨遷子女進行認真審查。
3.申請政策照顧的考生,高考報名時要認真填寫《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政策照顧考生資格審查表》,并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各級招生考試機構、招生監察辦要按照《貴州省普通高校招生加分照顧考生資格審查實施辦法》(黔招委〔2015〕8號),對申請政策照顧考生的資格進行認真審查。
4.嚴格落實審查工作責任追究制。審查工作結束后,對符合條件的考生,要在省招生考試院網站、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和考生就讀學校按規定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疑義的考生,由省招生監察辦按照有關政策規定批準給予正常報考資格或享受政策照顧資格。對公示中有疑義的考生,各級招生監察辦要認真核實,發現問題,要嚴肅查處。
5.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考生報名信息盤、《貴州省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資格審查表》、《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政策照顧考生資格審查表》及相關資料,經市、縣級招生考試機構、招生監察辦及相關部門(單位)審查人、負責人分別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報省招生考試院審核,未在規定的時間上報或漏報考生材料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6.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要加強對考生的誠信教育。考生在申請報名時,要簽訂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提供的證明材料客觀、真實、準確,參加考試招生時遵守考試紀律及有關管理規定。
三、考生電子檔案
考生電子檔案是高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報名信息、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體檢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績信息和考生參加高考的誠信記錄(主要指招生考試過程中違規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等。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對采集的考生有關信息進行詳細比對校驗,并匯總、整理,確保考生電子檔案與紙介質表(卡)或相應信息數據庫內容的一致,確保考生相關信息的完整、準確、安全。移交考生信息時,必須認真登記,嚴格移交手續。考生電子檔案由省招生考試院統一制作,對屬于考生個人信息及有關錄取過程中需保密的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公開。
高校須下載已錄取考生的電子檔案信息,作為新生檔案管理資料。
考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的紙質檔案,由縣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保管和寄送。考生錄取后,持錄取通知書,到學籍所在地縣級招生考試機構辦理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紙質檔案寄送手續。
四、綜合素質評價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按照《貴州省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高考方案》(黔招委〔2012〕3號)要求,對普通高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普通高中應屆畢業考生由就讀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進行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社會考生由單位或鄉鎮、街道辦事處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其他違紀違法處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翔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一)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二)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報考軍隊、公安院校及有特殊要求高校的考生,要由考生戶籍所在地的武裝部、公安等部門,按照教育部、解放軍總政治部、公安部以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要求,在錄取前做好政審、軍檢等工作。
五、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高考體檢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省招委、省衛生廳、省殘聯關于做好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意見》(黔招委〔2011〕3號)的規定執行。
軍隊院校體檢工作按《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試行)》(后衛〔2015〕904號)執行。公安部所屬普通高等學校對考生身體條件的特殊要求,應符合教育部和公安部的有關規定。
報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工作在縣(市、區、特區)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下,由招生部門和衛計部門共同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縣級(含)以上人民醫院具體承擔。承擔體檢任務的醫院要選派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有職業道德的醫務人員參加體檢工作。體檢醫生必須認真、細致地開展考生體檢工作,并按體檢標準,對考生體檢狀況作出規范、準確的結論,并對其真實性負責。非指定的醫院或醫療機構為考生作出的體檢結論無效。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會同衛計部門認真組織好體檢工作。要進一步健全體檢工作管理辦法和監督制約機制;要與體檢醫院簽訂責任書,嚴格實行責任制管理;要加強對體檢工作人員的培訓,嚴肅體檢工作紀律,嚴禁弄虛作假;要加強對體檢工作場地的管理,確保體檢工作有序開展。
需對考生進行面試的高校,必須在招生章程中提出明確要求。面試工作要嚴格程序、規范管理,認真做好面試詳細記錄,并由高校招生負責人或面試負責人簽名確認。任何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組織的面試無效。
高校可根據本校的辦學條件和專業培養要求,提出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要符合國家的招生政策規定,要有詳細的說明和解釋,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
六、考試
高考于6月7日—8日舉行。我省高考實行“3 +文綜”和“3 +理綜”的考試科目設置。文史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含政治、歷史、地理);理工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含物理、化學、生物)。
高考總分750分。
語文考試時間150分鐘,分值150分。
數學(文、理)考試時間120分鐘,分值150分。
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考試時間150分鐘,分值各300分。
英語分值150分。其中,英語筆試考試時間100分鐘,分值120分;聽力考試分值30分。英語聽力考試在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二級)聽力部分中進行,考生可在高中第三學年第一學期9月和第二學期3月參加聽力考試,若考生參加兩次聽力考試,以考生最高成績記入高考英語科目成績。
其他外語語種考試(含聽力)按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規定執行,考試時間120分鐘,分值150分。其中,筆試考試分值120分;聽力考試分值30分。
高考試題(包括帶試題內容的答題卡、副題)、參考答案、評分參考(指南)等應按照教育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有關規定嚴格管理。
報考體育類和藝術類的考生應參加專業考試。體兼文、藝兼文科類的考生參加文史類高考,體兼理、藝兼理科類的考生參加理工類高考。
報考外語、外貿類等有英語口語考試成績要求的院校或專業的考生,應參加省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語考試。2017年我省英語口語考試繼續實行計算機智能考試,英語口語考試時間全省統一安排在6月17日—18日進行。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所在地考生的報名和考試工作,考生英語口語考試成績由省招生考試院統一發布。
考試必須在標準化考點舉行。考點應設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關考試規定管理。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嚴格按規定條件選派考試工作人員。試卷運送和保管等關鍵環節工作,要選派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政審合格的在職在編人員參加。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對監考、考務人員的培訓,明確監考、考務人員的職責,層層簽訂責任書。監考人員要嚴格遵守《監考人員守則》。要認真開展安全保密教育,強化安全保密制度及設施建設,規范工作程序,完善規章制度,試卷、答卷(答題卡)必須存放在符合保密規定的保密室。考試工作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管理辦法。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以高度的責任心切實做好考試各個環節的工作。各級招生考試機構、招生監察辦要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應急處置機制。若發生突發事件、重大事件,要在第一時間報省招生考試院和當地招生委員會,并按要求啟動應急處置預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進一步加大考風考紀的治理力度和對考試實施過程的督查,重點防范和打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和有組織有預謀的團伙舞弊行為,堅決杜絕考試中的徇私舞弊和不正之風。大力開展對廣大考生的誠信考試教育和考風考紀教育,增強考生誠信考試的自覺性,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