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東方亞太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14 14:37:04西安東方亞太職業技術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規定,結合我校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我校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校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西安東方亞太職業技術學院。
國標代碼:13739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 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西安東方亞太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西安東方亞太職業學院位于西安環山旅游路草堂景區內。新建校園占地約600,總面積22萬平方米。綠樹成蔭,環境優美,學生學習、生活設施配備齊全,學校師資力量雄厚。學校以打造健康管理技能型人才基地為目標,以職業規劃導航,學生學徒、知識技能、文憑資格二元制導入就業軌道。學校招收健康管理、心理咨詢、老年服務與管理、中醫養生保健、康復工程技術、會計、旅游管理、食品營養與衛生、智能終端技術等16個專業,文理兼收。
第五條 辦學地點及招生聯系方式:
西安市環山旅游路草堂北路1號 ,郵編:710311
招生網: http:// www.yt-edu.cn
官方微信: health_edu
招生咨詢電話: 029-62926965,029-82022607
電子郵箱: dongfang_yatai@126.com
傳 真:029-82022607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院辦、招生就業指導中心、信息中心、教務處、學生處等部門組成。招生工作人員必須清正廉潔,嚴格堅持招生工作“六不準”。
第七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指導中心,作為學院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
(1) 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的策劃和實施。
(2) 科學合理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
(3) 制定切實可行的招生工作實施方案,開展招生宣傳、新生錄取等各項工作。
(4) 設置好學院高考錄取場地,做好新生錄取系統的建立、維護、保密、應急等工作,保證高考錄取順利進行。
(5) 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生報到工作和錄取數據庫的核對工作,及時做好未報到學生的退檔工作和新生錄取名冊等資料的移交工作。
(6) 及時上報年度招生計劃執行情況及下年度招生計劃建議數,做好招生工作總結。
(7) 進行有關招生工作的調查研究。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九條 學院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參照考生專業志愿分配錄取專業。考生所報專業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學院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學院有權作退檔處理。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區、市),執行考生所在省(區、市)錄取規則。在錄不滿額的情況下,在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下組織下進行征集志愿錄取。
第十條 學校經主管部門審批通過確定的預留招生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并酌情向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區、市)傾斜。
第十一條 身體健康狀況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 往屆畢業生的錄取按照各省(區、市)招生辦的有關規定辦理,和應屆畢業生一視同仁。
第十三條 認可各省(區、市)招生辦有關加分或降分等優惠政策。
第十四條 錄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條 學院外對各專業語語種不限(但入學后我院只提供英語教學)。
第十六條 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我校將按規定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 我校嚴格按照陜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
專科:文史類、理工類7600元/年;
住宿費:1200元/年。
第六章 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學校實行“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資助措施,在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
第十八條 學院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獎、助學政策; 綜合獎學金:優秀學生標兵2000元/年,一等獎1500元/年,二等獎1000元/年,三等獎500元/年,優秀學生干部500元/年。
第十九條 勤工助學:學校為貧困生提供勞動崗位并根據表現發放報酬500元-1500元/月。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學生按專業教學計劃修完所學課程并通過相關考試,可獲得學院頒發的國家統一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畢業證書(教育部網上統一電子注冊,可網上查詢),以及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考核合格頒發的專業技能等級證書。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經我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通過。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本校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西安東方亞太職業技術學院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