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第二師范學院2017年普高本科招生章程
2017-06-08 19:00:19江蘇第二師范學院
江蘇第二師范學院是一所江蘇省省屬普通本科師范院校。
學校招生代碼:江蘇第二師范學院(國標代碼14436),學校在江蘇省招生院校代碼為1131,1623(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藝術類專業),在其他各省(自治區)的招生代碼以各。ㄊ、自治區)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草場門校區地址:南京市鼓樓區北京西路77號
浦口校區地址:南京市浦口區沿江街道浦洲路3號
小行校區地址:南京市雨花區小行尤家凹18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確保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江蘇第二師范學院各類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類型涵蓋:普通類專業招生、藝術類專業招生。
第三條 我校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以及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招生計劃及政策要求
第四條 我校2017年面向江蘇、山東、安徽、河南、河北、福建、江西、湖南、四川、重慶、貴州、云南、廣西、山西、陜西、新疆共16個。ㄊ小⒆灾螀^)計劃招收普通本科學生1980人。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考生也可登錄江蘇第二師范學院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jssnu.edu.cn/)查詢。
第五條 我校在江蘇省內招生代碼為1131。學生完成全部學業,符合畢業和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江蘇第二師范學院畢業文憑和學位證書。
2016年,根據省教育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五個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全省鄉村教師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在省內增設鄉村教師定向培養招生計劃,具體報考要求參照《江蘇省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填報須知》,其中音樂學、美術學兩個藝術類定向培養招生計劃招生代碼為1623,錄取批次
分別為藝術類提前錄取公辦本科院校第2小批(聲樂)和藝術類提前錄取公辦本科院校第2小批(美術)。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六條 我校錄取工作在各。ㄗ灾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公平、公正的實施錄取工作。錄取期間,我校將根據各。ㄗ灾螀^)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
第七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對江蘇省內普通類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級要求不分科目,總體上對選測科目和必測科目的要求是:報考江蘇第二師范學院考生(含報考鄉村教師定向培養普通類專業)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普通考生選測科目BC,必測科目4C1合格;藝術類考生(含報考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藝術類專業)必測科目4C;
2.對江蘇省內普通類進檔考生按照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中專業填報情況,志愿優先后,按語、數、外三門總分排序劃定各專業分數線,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同分者(除英語、商務英語、漢語言文學、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選測科目等級高者優先(代碼為1131的江蘇第二師范學院(含鄉村教師定向培養普通類專業)選測等級順序依次為2A+、1A+1A、2A、1A+1B+、1A+1B、1A1B+、1A1B 、2B+、1B+1B、2B、1A+1C、1A1C、B+C、BC;對江蘇省外普通類進檔考生,志愿優先后,按文化總分排序劃定各專業分數線,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若文化總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2門科目的分數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3.江蘇省內考生專業成績要求:英語、商務英語專業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5分(線上人數不滿時英語單科分數可順延)、口試成績良好以上,同分條件下英語單科成績分高者優先;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及格線,同分條件下數學單科成績分高者優先;漢語言文學專業語文單科成績不低于及格線,同分條件下語文單科成績分高者優先。
第八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音樂學專業:采用江蘇省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新疆自治區采用自治區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在考生文化分和藝術專業分均達到江蘇省(新疆自治區)錄取控制分數線后,在文化分進檔的前提下按專業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專業分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若文化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2門科目的原始分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2.美術學(師范)、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采用江蘇省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新疆自治區采用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在考生文化分和藝術專業分均達到江蘇省(新疆自治區)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按文化分和專業分之和(即綜合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蝗粑幕秩韵嗤瑒t按語文、數學2門科目的原始分之和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
第四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第九條 我校各專業學費標準江蘇省物價部門規定標準執行。我校普通類本科學生學費每年為:文科類5200元,理科類5500元,工科類5800元(其中物聯網工程(嵌入式培養)專業學費為7800元),藝術類6800元;另外,住宿費根據宿舍情況1200-1500元。
第十條 我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我校還設有優秀新生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等,并設立“沿江-蘇二師協同創新獎學金”;我校另設有特困生基金、愛心基金及勤工助學基金,對生活困難的學生提供各類幫助。另外,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我校還協助特困生向銀行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組織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報上級招生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學生入校后需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異常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情不報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三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四條 本章程由江蘇第二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熱線:4009981131
招生辦電話:025-83758148
招生辦傳真:025-83758199
招生辦網址:http://zs.jssnu.edu.cn /
電子信箱:jsdesfzs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