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醫藥大學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適用于江蘇省)
2017-06-08 09:56:41南京中醫藥大學
為保證南京中醫藥大學(以下簡稱學校)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性質、辦學地址、學制和證書
1.學校全稱:南京中醫藥大學
院校代碼:1113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院校代碼:1613
中醫學(農村訂單定向)院校代碼:1504
學校性質:江蘇省屬重點建設高校、江蘇省人民政府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建高校
辦學性質:公辦
2.辦學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38號
3.學制:四年、五年、八年(本碩連讀)和九年(本博連讀)
4.證書:按照國家教育部規定頒發南京中醫藥大學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南京中醫藥大學學位證書;符合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位授予條件者,同時頒發合作學校學位證書。
二、招生計劃
由江蘇省招生主管部門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以訪問學校本科招生網進行查詢。
三、報考條件
凡取得報名資格的考生均可報考。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以及《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務必請考生關注并合理填報專業志愿。除執行上述規定外,作如下補充:護理學專業原則上要求報考考生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針灸推拿學專業、康復治療學專業原則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體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體重不低于45公斤。學生入校后需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異常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情不報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入學資格。
四、錄取原則
根據江蘇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辦法,依據統考科目成績、選測科目等級、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擇優錄取,具體規定如下:
1.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05%。
2.報考院校代碼為1113、1504的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4C,技術科目合格;報考院校代碼為1613的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C,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4C,技術科目合格。部分專業對選測科目有要求,詳見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選測科目信息,或者訪問學校本科招生網。
3.學校對進檔的考生,選測科目等級中出現一個A+加2分,出現兩個A+則加5分。進檔考生按加分后的總分參加專業投檔。
4.學校根據“專業級差”原則錄取考生,同一專業的第二、三、四、五、六志愿的級差值分別定為2分、1分、1分、1分、1分。文科類、理科類考生如總分相同,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與附加題分數之和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文科類考生再依次按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理科類考生再依次按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再相同,則比較考生學業水平四門必測科目等級之和(A等級賦2分,B等級賦1分,C等級不賦分);再相同,則結合綜合素質評價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最后處理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5.學校是江蘇省教育廳批準的擁有綜合評價錄取招生權的院校之一,對參加學校綜合評價錄取并取得入選資格的考生,須按要求填報學校綜合評價志愿,方可享受優錄政策。綜合評價考生錄取按《南京中醫藥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執行。
6.學校部分本科專業按大類招生,具體有中藥學類(含中藥學專業、中藥制藥專業、中藥資源與開發專業);藥學類(含藥學專業、藥物制劑專業)。按專業大類招收的新生,入學時在專業大類內不分專業,在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兩年后,根據自身的專業發展目標、興趣特長,輔以學生成績,參加本專業大類的分流,進入本專業大類中的具體專業學習。
7.對江蘇省在招生文件中明確規定的各類優秀生、特長生及執行相關照顧政策給予加分的考生,學校予以認可。
8.英語專業只招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其他專業語種不限。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9.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計劃的錄取,按教育部、省教育廳的規定和學校的招生辦法執行。
10.在錄取過程中,對有關問題的解釋及遺留問題的處理均由學校負責。
五、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學校嚴格按照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建立了以助學貸款為基本幫困渠道,以設立多種獎、助學金為有效幫困激勵方式,以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和臨時困難補助為輔助措施的扶困助學體系,確保每一位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學校設立新生獎學金,對優秀本科新生予以獎勵。
六、監督和保障
1.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江蘇省關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2.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學院負責人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招生的組織實施。
3.學校成立由監察處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確保學校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聯系電話: 025-85811025。
七、咨詢聯系方式
電話:025-85811852
傳真:025-85811161
郵箱:zsb@njucm.edu.cn
網址:http://zs.njucm.edu.cn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38號南京中醫藥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編:2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