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傳媒學院2017年招生錄取章程
2017-06-01 16:33:01浙江傳媒學院
一、學院全稱:浙江傳媒學院
部 委 碼:11647
二、杭州校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998號
郵政編碼:310018
桐鄉校區:浙江省桐鄉市梧桐街道逾橋西路998號
郵政編碼:314500
三、辦學性質:公辦
四、辦學層次:本科
五、錄取原則:
1、按國家教育部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對考生德智體進行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后,擇優錄取。
2、外語語種要求: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所有報考考生必須達到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體檢標準,具體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各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規定執行。根據專業性質需要,其中影視攝影與制作(電視攝像)專業要求考生無平跖足、無色弱、無色盲,矯正視力4.8以上,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影視攝影與制作(照明藝術)專業要求考生無平跖足、無色弱、無色盲,矯正視力4.8以上,男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3厘米以上;攝影專業要求考生無平跖足、無色弱、無色盲,矯正視力4.8以上;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男身高要求173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配音)、播音與主持藝術(英漢雙語播音)、播音與主持藝術(法漢雙語播音)、播音與主持藝術(日漢雙語播音)、表演專業男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專業男身高要求175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5厘米以上。
5、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辦法:
我校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按國家有關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的規定辦理。
(1)學校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100%—110%范圍。
(2)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錄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各省考試院的相關規定執行。浙江省和上海市按照各自新高考改革方案中相關規定執行。
(3)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考試院)對考生的加分政策,但加分分值最高為20分,對進檔考生,根據考生加分后的成績,綜合考查德智體狀況和相關單科成績進行錄取。
(4)對于進檔考生,學校錄取時設一定的專業志愿分數級差,第一、二、三、四專業志愿間級差為3分,第四、五、六專業志愿及服從志愿視為平行志愿。
同一專業錄取時(除浙江省和上海市),若等效分數(高考總成績<含政策加分>減去專業級差后的分數)相同,優先錄取高考總成績(含政策加分)高的考生;在投檔總成績(含政策加分)相同時,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相關科目的比較順序是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綜合、外語、語文;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綜合、外語、數學。
浙江省和上海市招生專業錄取辦法分別按照各自新高考改革方案中相關規定執行,其中浙江省普通類平行錄取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含政策加分),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學校的具體專業(類)。上海市普通類錄取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實行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對專業組內的進檔考生,學校錄取時設一定的專業志愿分數級差,專業組內的第一、二、三、四專業志愿間級差為3分,同一專業錄取時,若等效分數(高考總成績<含政策加分>減去專業級差后的分數)相同,優先錄取高考總成績(含政策加分)高的考生;在投檔總成績(含政策加分)相同時,按照上海市投檔錄取辦法中規定的同分投檔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專業調劑只在專業組內進行。
(5)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方式。
(6)江蘇省考生錄取必備條件(學業水平測試)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7)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8)凡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高考成績要求115分以上(含)。
(9)中國語言文學類實行大類招生,含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秘書學3個本科專業和漢語言文學(涉外文秘)1個本科專業方向。電子信息類實行大類招生,含廣播電視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4個本科專業。按大類招生錄取的學生進校后第一年按大類培養,一年之后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綜合考評實施專業分流,然后于第二年開始進行專業培養。
(10)浙江省和上海市按照新高考招生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高考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6、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1)藝術類各專業在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情況下,按以下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影視配音)、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禮儀文化):根據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考生文化折算分①達到60分以上(含),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①3:7比例的綜合分②排序擇優錄取,綜合分②并列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英漢雙語播音):根據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英語單科成績10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①達到60分以上(含),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①3:7比例的綜合分②排序擇優錄取,綜合分②并列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法漢雙語播音)、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日漢雙語播音):根據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英語單科成績9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①達到60分以上(含),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①3:7比例的綜合分②排序擇優錄取,綜合分②并列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文藝編導)、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媒體創意)、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編劇與策劃)、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電視節目制作)、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電影攝影與制作)、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電視攝像)、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照明藝術)、攝影專業、錄音藝術專業、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根據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考生文化折算分①達到70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①排序擇優錄取。其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編劇與策劃)、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浙江省承認相對應省統考成績,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表演專業:根據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①6:4比例的綜合分②排序擇優錄取。浙江省承認省統考成績,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動畫專業、動畫專業(漫插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產品設計專業、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人物形象設計):根據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①5:5比例的綜合分②排序擇優錄取。浙江省承認省統考成績,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中外合作辦學):根據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考生英語單科成績95分以上(含),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①5:5比例的綜合分②排序擇優錄取;浙江省承認省統考成績,英語單科成績95分以上(含),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擇優錄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招收有該專業高考志愿的考生。
音樂表演專業、舞蹈編導專業(音樂劇)、舞蹈編導專業、藝術與科技專業:根據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①6:4比例的綜合分②排序擇優錄取。浙江省承認相對應省統考成績,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2)實行全國計劃的專業,浙江省外的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人數不超過本專業計劃總數的15%。
(3)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錄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辦)的相關規定執行。
(4)我校錄取專業時設一定的分數級差,實行專業志愿級差方式,第一、二、三、四專業志愿間文化分級差為5分,第四、五、六專業志愿及服從志愿視為平行志愿。其中,浙江省藝術類第二批專業,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5)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考試院)對考生的加分政策,但加分分值最高為20分,根據考生加分后的成績,按照專業錄取原則,綜合考查德智體狀況和相關單科成績進行錄取。
(6)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配音)、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播音與主持藝術(英漢雙語播音)、播音與主持藝術(法漢雙語播音)、播音與主持藝術(日漢雙語播音)、廣播電視編導、廣播電視編導(文藝編導)、廣播電視編導(媒體創意)、影視攝影與制作(電視節目制作)、影視攝影與制作(電影攝影與制作)、影視攝影與制作(電視攝像)、影視攝影與制作(照明藝術)、攝影、錄音藝術等15個本科專業經教育部批準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實行全國計劃,并由學校自主劃定藝術類文化分數線。藝術類第一批一般均為傳統志愿(福建省等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省份除外)。
(7)考生持有近兩年內獲得的國家一、二級運動員等級證書,在錄取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本院尤其歡迎各省、市少體校及應屆高中畢業生在田徑、健美操、武術、籃球、網球等方面確有專長的考生報考。
(8)浙江省和上海市按照新高考招生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高考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六、錄取原則中單科成績要求以1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七、考生報考專業就讀校區可查看我校公布的《2017年招生簡章》。
八、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九、學校招生各專業(類)學費、住宿費等費用考生可查看我校公布的《2017年招生簡章》,如有變動按2017年浙江省物價部門統一調整后的標準執行。
十、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71-86832600 86832630
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998號(杭州校區)
浙江省桐鄉市梧桐街道逾橋西路998號(桐鄉校區)
招生網址:http://zsw.zjicm.edu.cn
學院網址:http://www.zjicm.edu.cn
注釋①:
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總成績÷考生所在省普通類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100。江蘇、新疆、云南、海南等省份以各省具體相對應比例系數進行折算。由于個別省份普通類錄取批次政策發生調整,其中上海普通類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為當年普通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1.17;山東普通類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為當年普通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1.11;海南普通類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為當年普通類本科A批錄取控制分數×1.12;浙江普通類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為當年第一段線分數。
注釋②:
相關專業綜合分計算方式(專業滿分以100分計):
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配音)、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播音與主持藝術(英漢雙語播音)、播音與主持藝術(法漢雙語播音)、播音與主持藝術(日漢雙語播音):綜合分=專業分×30%+文化折算分×70%。
動畫、動畫(漫插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人物形象設計):綜合分=專業分×50%+文化折算分×50%。浙江省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計算。
表演、音樂表演、舞蹈編導、舞蹈編導(音樂劇)、藝術與科技:綜合分=專業分×60%+文化折算分×40%。報考音樂表演(西洋樂)只招小提琴、大提琴器種;報考音樂表演(民樂)只招古箏、二胡、琵琶、揚琴、竹笛器種。浙江省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計算。
二○一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