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東方職業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15 18:21:11長春東方職業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校2017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長春東方職業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教育
學校性質:民辦
招生層次:專科
第四條學校辦學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區一合大街大學城。
第二章收費標準
第五條學費收取標準
專科專業:
藥品生產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藥品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護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助產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藥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醫學檢驗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醫學美容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口腔醫學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眼視光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中醫康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健康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醫學營養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中醫養生保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醫療器械維護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老年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社區康復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第三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的高職畢業生,由長春東方職業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目前,國家在高等教育專科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直招士官國家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入學前,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的當天,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再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八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學校在執行國家各類學生資助政策的同時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勤工助學崗位用于緩解學生生活困難;對于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學校設立學費減免政策;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新生可通過學校“綠色通道”辦理報到入學手續。
第九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準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學生在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應當提交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予以確認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證明自己的家庭經濟狀況。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十條其他
有關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具體內容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此《簡介》每年統一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印制,隨錄取通知書郵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錄取說明
第十一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各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二條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三條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四條錄取規則
1.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3.根據考生報考志愿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依次錄取二、三志愿及平行志愿考生。
4.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原則予以錄取,即A、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B、對于進檔考生,不能滿足其進第一志愿的,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C、同等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志愿、分數皆相同的情況下,文史類依次按考生的語文、外語、文綜、數學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理工類依次按考生的數學、外語、理綜、語文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其中如個別專業生源計劃不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成績隨機錄取到計劃未滿專業;對所報志愿未被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予退檔。
5.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在專業錄取時只按實考分數進行排序,實考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和有一定特長的考生。
第十五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dfzyxy.net/
通訊地址:長春市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區一合大街大學城
聯系電話:0431—81636255、81636256
聯系人:王華鳳
第十六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