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2017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2017-01-06 16:24:23浙江大學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部分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6﹞7號)”文件精神,2017年我校繼續開展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工作。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寧缺毋濫。
一、報名條件
經公示,獲得外語類保送資格的應屆外國語中學(教育部批準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高中畢業生,要求外語基礎扎實、品學兼優、素質全面、主修外語專業意向明確、身心健康。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我校2017年外語保送生計劃招生120人,其中英語105人、高起點小語種日語3人、德語5人、法語5人、西班牙語2人。
我校外語類保送生招生以“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翻譯、德語、俄語、法語、日語、西班牙語7個專業)招生。按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教學司﹝2016﹞7號)和學校主修專業確認辦法(浙大發本〔2016〕109號),英語語種考生在上述7個專業范圍內確認主修專業,高起點小語種考生只能確認到對應小語種專業。我校高起點小語種招生要求考生有一定的英語基礎。
三、報名程序
1、中學推薦:中學向我校推薦具有保送資格的考生,推薦名單須在中學校內按要求公示。中學必須在2016年12月20日前將蓋有中學公章的推薦名單傳真至我校本科生招辦(0571-88981979),并將推薦名單原件用EMS郵寄至浙江大學(分數線,專業設置)紫金港校區東1-A126本科生招生辦公室,推薦名單電子版(Excel格式)發至郵箱myf@zju.edu.cn。
2、網上報名:被推薦考生進入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網“在線報名”,完成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1月1日-6日。考生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所有資料,并打印申請表。
3、申請材料準備:用標準A4紙,按下列順序裝訂,無需另制封面。
a 《浙江大學2017年保送生申請表》,需由中學審核并加蓋公章。
b 《個人陳述》,字數不超過1500字,須由本人撰寫并手書。
c 高中三年學習成績原始記錄(班級成績冊)的復印件,需由中學審核并加蓋公章。
d 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和優勢的材料。
4、申請材料遞交:申請材料務必由考生本人在面試現場遞交面試專家組,恕不接收郵寄材料。
四、選拔程序
1、審核:經學校審核,通過者將獲得我校外語類保送生選拔考試資格。
2、綜合能力測試:通過審核考生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綜合能力測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綜合測試總分(滿分20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1)英語語種考生:筆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和英語,筆試總分100分;面試為綜合面試,總分100分。
2)高起點小語種考生:筆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其中外語包括英語和小語種,筆試總分100分;面試包括綜合面試和小語種外語單項面試,面試總分100分。
五、錄取辦法
1、英語語種考生和高起點小語種考生分別劃定英語單科合格線。根據考生綜合能力測試結果,經學校招生工作小組集體決定,按語種、考生有效綜合測試總分(無缺考科目且英語單科合格)分別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協議簽訂:我校將與擬錄取保送生簽訂保送生協議,協議一式三份郵寄至中學,其中一份考生簽字、中學蓋章后由中學統一用EMS寄回至浙江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東1A-126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310058,聯系電話:0571-87951006),其余二份協議由考生及中學留存。
3、公示:學校將按規定期限內返回協議的擬錄取保送生名單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及上報教育部陽光平臺公示,公示無疑義,保送生錄取資格正式生效。
4、錄取:我校將擬錄取名單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批,并根據各省考試院投檔安排予以錄取。
5、通知書發放:保送生正式錄取通知書將在2016年7月與普通高考錄取通知書同步發放。
六、工作時間表
1、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1月1日~6日。
2、打印準考證:2017年1月9日以后,考生可在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考生務必攜帶有效身份證、準考證、2B鉛筆、橡皮、黑色或藍色鋼筆(水筆)等考試用品參加考試,禁止攜帶計算器、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
3、測試時間:筆試:2017年1月11日晚上6:00-9:00。
綜合面試:2017年1月12日上午9:00開始,下午13:30開始。
小語種單項面試:2017年1月12日上午11:00開始。
綜合面試、小語種單項面試時間請考生2017年1月11日到紫金港校區東1A張貼區查看,考生根據本人面試時間提前30分鐘到東六3樓候考室候考,具體面試考場由學校紀檢部門現場抽簽決定。
4、測試地點: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面試地點紫金港校區東六3樓。
七、其他
1、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保送生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做到機會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
2、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錄取到我校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外國語中學外語類保送生,入學后不得轉至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
3、中學應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推薦在校優秀學生,學生本著誠信的原則申請,確保材料內容屬實。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申請者的保送生選拔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三年的保送生推薦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上報有關教育主管部門,按相關文件規定處理。
4、本招生簡章由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5、監督舉報電話:0571-88981497。
八、聯系方法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東1A126浙江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10058
咨詢電話:0571-87951006
傳真號碼:0571-88981979
電子信箱:zsc@zju.edu.cn
招生網址:http://zdzsc.zju.edu.cn
浙大主頁:http://www.zju.edu.cn
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