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院2017年專業校考辦法發布
2017-01-04 16:37:39搜狐教育
一.報考對象和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我校專業學習的要求,非色盲、色弱;年齡不限;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者。經大軍區政治部批準的現役軍人。
2.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當年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者;因觸犯刑律而被有關部門采取了強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專業、學制、名額、收費標準
(一)四川美術學院大學城校區
(二)四川美術學院黃桷坪校區
注:①招生專業、計劃及收費標準以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為準;②住宿費每人1200元/年(四人間)。③各院系及專業(方向)介紹,請關注四川美術學院招生網和各院系網站。
三.專業報名及考試
(一) 理論類(美術學、藝術史論、藝術設計學專業)、教育類(藝術教育專業)、建筑類(建筑學、風景園林專業)考生不需要參加專業考試,在2017年高考后志愿填報我校即可(不限于藝術生),具體錄取批次及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二)造型類、設計類、書法學專業報考要求
專業考試分為造型類、設計類、書法學分別組織專業考試,考生可報考其中一類,也可兼報,兼報須分別參加所報類別的專業考試,造型類、設計類、書法學報名考試費各220元/人。由于各省招辦要求不同,請考生按以下要求報名:
1. 選擇太原、沈陽、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待定)、鄭州、廣州、桂林、重慶、昆明、蘭州考點的考生在四川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網上報名和繳納報名考試費,在規定的時間到自己選擇的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確認現場不接受報名及現金繳費,考生可到附近網吧報名并繳費),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2月31日開始報名,現場確認當天17:00截止,報名網址:https://www.artstudent.cn(藝考升),操作常見問題解決辦法可進入該網頁“幫助中心”查詢。
(1)現場確認時須交驗以下材料:
a.本人簽字的《報名確認單》(網上報名結束時自行下載打印),背面貼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復印件及高考所在地招辦簽發的藝術考生《報考證》(或參加本省藝術類統考《準考證》)復印件。
b.本人二代身份證或高考所在地招辦簽發的藝術考生《報考證》原件,如身份證丟失,須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帶有身份證號碼、本人照片(照片加蓋派出所公章)的證明材料。
(2)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在規定時間辦理現場確認的考生,可采用以下方式進行確認和打印準考證。
a.由家長或同學持上述材料到現場代為確認和打印準考證。
b.考慮到個別考生及家長特殊情況,考生可提前登陸報名系統手機app客戶端,憑本人身份證原件、藝術考生《報考證》原件,進行在線確認,網上打印準考證。該項服務由第三方服務公司收取技術服務費30元,考生根據個人情況自主選擇使用。
2.考點報名:貴陽、石家莊、濟南、武漢、長沙使用當地考點報名系統,具體報名方式、流程及報名須交驗材料以考點公布為準。
3.注意事項
①根據教育部規定,對在任何考點被認定作弊的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并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同時,對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考試有關條款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②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考生所在省級招辦組織美術專業統考的,考生須參加省統考。
③我校在考生高考所在省設有考點的,只能在本省考點參加專業考試。
④根據相關省市規定,石家莊、南京、合肥、南昌(待定)、濟南、鄭州、武漢、廣州、長沙考點只接收本省考生報名考試。
⑤報考我校造型類、設計類的北京、天津、內蒙、吉林、黑龍江、上海、海南、西藏、陜西、青海、寧夏、新疆、港澳臺考生,可參加太原、沈陽、杭州、福州、桂林、重慶(1月7、8日)、貴陽、昆明、蘭州考點組織的專業考試。
⑥考生報考同一個類別只能選擇一個考點參加考試,若參加考試達兩次或兩次以上者,以所參加的第一次考試成績為最終成績。
4.考試科目、時間
注:①各科考試具體時間、考場安排等事項,報名時由各考點公布,請考生關注。
②專業考試所需要的畫板(不小于八開紙)、顏料、畫筆等畫具全部自備。
③印稿設計科目考試內容將提供篆刻內容和基本篆法。
5.評分辦法
①專業考試各科目分值為100分,專業考試總分滿分為300分。
②各考點各科試卷密封回本校集中實行封閉式評卷,學校紀委現場監督評分全過程。
③評卷教師嚴格按評卷要求,根據試卷優劣評出若干檔次,再進行卷面評分。
④評分工作結束后,采用計算機條碼掃描技術進行成績電子錄入登記。
三.文化報名、考試
我校按招生計劃數的4倍劃定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造型類、設計類、書法學考生登錄我校校園網查詢考試成績。專業考試合格者,于2017年4月中旬在校園網上打印《專業考試成績合格證》,考生須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統一考試。理論類、教育類、建筑類考生無需獲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統一考試。
錄取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我校根據考生專業課成績、文化課成績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1、造型類、設計類、書法學專業:文化課成績總分和專業課成績總分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按綜合分排名,擇優錄取。(外語單科成績不做要求)
綜合分計算方法:文化成績÷7.5×30%+專業成績÷3×70%(文化成績滿分按750分計)。
2、理論類(美術學、藝術史論、藝術設計學專業)、教育類(藝術教育專業)、建筑類(建筑學、風景園林專業):文化課成績總分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后,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外語單科成績不做要求),原則上文化課成績應達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數線,銀錄取名額限制,在文化成績相同時,根據考生志愿,建筑類優先錄取數學成績較高者,其他類優先錄取語文成績較高者。
3、繪畫專業(實驗藝術方向):注重培養跨學科、跨媒介的復合型藝術人才,要求具有較高的文化理論素質,原則上高考文化成績不低于4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