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2017年藝術類本科招生簡章
2016-12-30 09:03:12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
北京師范大學是國家重點建設的“985工程”高校,其藝術學科地位獨具、歷史悠久,是國內高等藝術教育的先驅。學校藝術與傳媒學院下設影視傳媒系、音樂系、舞蹈系、美術與設計系、書法系、數字媒體系和藝術學系。2017年計劃招收藝術類本科生133人,文理兼收,學制四年。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二、招生對象及條件
1.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有關報名條件。
2. 舞蹈學專業考生須于1995年9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3. 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考生不得報考美術學專業。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考生不宜報考數字媒體藝術專業,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考生不宜報考美術學、數字媒體藝術專業。
三、網上報考
報名
2017年1月22日前,所有考生均須登錄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bnu.edu.cn/)“特殊類型報名系統”進行注冊報名,并按要求上傳照片,填寫、提交、打印《北京師范大學2017年藝術類招生報名信息表》。特別說明:所有專業(含招考方向)均不得兼報。
繳費
2017年1月22日前考生須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書法學和美術學(含美術學專業、藝術設計學專業)專業的考生須繳納測試費160元/人。戲劇影視文學、音樂學、舞蹈學和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的考生須繳納初試費100元/人;2月18、19日獲得復試資格考生,須繳納復試費80元/人;2月22、23日獲得三試資格考生,須繳納三試費80元/人。請參照《網上繳費辦法》進行繳費,逾期不繳費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選擇測試時間段
2017年1月22日前音樂學和舞蹈學專業的考生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自選初試時間段;書法學專業根據報名繳費時間系統自動安排考試時間;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和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統一安排初試時間。
打印準考證
戲劇影視文學和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繳費成功的考生2017年1月25日起至考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其他各專業(含招考方向)初試考生于1月22日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初試、復試合格考生按通知要求在網上繳費后自行打印復試、三試準考證。
四、專業考試
考試要求
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北京師范大學2017年藝術類招生考試準考證》、《北京師范大學2017年藝術類招生報名信息表》,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專業考試。
考試時間、地點等
考試內容及分值
1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
2
音樂學專業(鋼琴、聲樂、器樂<只招收琵琶、二胡、古箏、笛子>招考方向)
說明:
(1)考試曲目以網上報名所填報的曲目為準,現場考試時不得自行更改。
(2)考生如缺考上述任何一項考試,將取消合格資格。
3
美術學(含美術學專業、藝術設計學專業)
測試內容:素描(4開半身帶手寫生,300分)、速寫(8開場景速寫,150分)和色彩(4開色彩創意寫生,300分)。
說明:由我校提供考試用紙,考生須自備繪畫工具與顏料。
4
舞蹈學專業
5
數字媒體藝術專業
6
書法學專業
測試內容:
臨帖(對臨指定碑帖,250分);
創作I(楷書,將指定文字寫成書法作品,250分);
創作II(篆、隸、行、草任選一種,不得為楷書,將指定文字寫成書法作品,250分)。
說明:
(1) 不得在卷面上打格、蓋印章,不允許做任何標記。
(2) 不得自帶紙張。由學校提供考試用紙、毛氈、筆洗。
(3) 考生自備毛筆、墨汁和墨碟。
五、錄取規則
1.考生均須參加本省組織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文化課考試)。
2. 所報考專業有藝術類省級統考的,考生須參加該專業對應藝術類省級統考并合格。
3. 美術學(含美術學專業、藝術設計學專業)面向北京、河北、河南、湖南、山東、遼寧、湖北和黑龍江省招生,在保證合格考生所在省份均有招生計劃的前提下,我校根據各省校考生源情況分配各省份招生計劃數。其余各專業(含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國招生,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4. 各專業(含招考方向)依據各試合格考生的專業校考成績(滿分750 分),由高到低分專業(含招考方向)按招生計劃數4倍的比例發放合格資格。考生須通過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特殊類型報名系統”(http://admission.bnu.edu.cn/)查詢校考結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5. 各專業加設文化課單科(按滿分150 分計)和文化課成績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錄取控制分數線,具體要求如下:
說明: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本科控制線參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校藝術團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浙江省、上海市一批本科控制線參照教育部及省級文件規定執行。
6. 在文化課考試和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考生文化課成績(不分文理科,滿分750 分)和專業考試成績之和形成的綜合成績,分專業(含招考方向)由高到低排隊,擇優錄取。對于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專業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排隊,擇優錄取。
六、學費
按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審核、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我校藝術類學生學費標準為:美術學(含美術學、藝術設計學專業)專業10000元/學年,其他各專業8000元/學年。
七、校址及聯系方式
1.校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號,郵政編碼:100875
2. 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10-58807962
網 址:http://admission.bnu.edu.cn
3. 藝術與傳媒學院聯系電話:010-58809248
網 址:http://www.art.bnu.edu.cn
4. 紀檢監察辦公室聯系電話:010-58807862
特別說明:各位考生、家長應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認可本簡章所述的各項考試、錄取規則等有關要求后再進行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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