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信息技術職業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12-29 13:41:12陽光高考網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長春信息技術職業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學校性質:民辦
招生層次:?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區卓越大街(路)881號。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高職畢業生由長春信息技術職業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七條 學費收取標準
高等職業教育(?疲⿲I:
軟件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軟件技術專業與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軟件工程專業聯辦“高職-本科3+2”應用本科銜接計劃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800元; 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800元;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與長春工業大學網絡工程技術聯辦“高職-本科3+2” 應用本科銜接計劃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數字媒體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800元; 移動通信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800元; 移動互聯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800元;通信系統運行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800元; 動漫制作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800元;動漫制作技術專業與長春師范大學動畫(動漫設計與制作)專業聯辦(高職-本科3+2)應用本科銜接計劃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800元;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800元; 影視編導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800元;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汽車電子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800元; 會計專業與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財務管理專業聯辦“高職-本科3+2”應用本科銜接計劃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社區康復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建筑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8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800元; 環境藝術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800元;汽車營銷與服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800元;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800元;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800元;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800元;空中乘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800元;定翼機駕駛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飛行器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八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對外語無特別要求;
第九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汽車電子技術專業,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定翼機駕駛技術專業,飛行器維修技術專業因專業性質要求,宜男生報考。
第十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具體要求可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1、依據國家教育部新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根據考生報考人數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補缺錄取其他志愿考生。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錄取先投檔的考生,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錄取后投檔的考生。
3、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辦法予以錄取,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考生的文、理單科成績進行排序檢索,文科的科目順序為語文、外語、文綜合、數學;理科的科目順序為數學、外語、理綜合、語文。
4、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ㄗ灾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第十二條 聯系方式
學院網址:hhttp://www.citpc.edu.cn
通訊地址:長春市高新區卓越大街881號
聯系電話:18946789595
聯系人:楊宏偉
第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