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起荊門高中寒門學子免交學雜費
2016-11-02 10:23:25荊門晚報
近日,記者從荊門市教育局獲悉,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按照“中央政策引導、省級統籌協調、市縣為主實施”的原則,免除荊門市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據悉,目前,荊門市部分高中已上交學雜費,符合條件的學生需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退還已交學雜費。
據悉,免學雜費對象有四類:普通高中(包括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的民辦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其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符合國務院扶貧辦發布的 《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方案》相關規定,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建立電子信息檔案,持有《扶貧手冊》的普通高中學生,根據全國中小學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和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等有關數據確定。
免學雜費標準為:省、市級重點(示范)高中每生每學期9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學期630元。公辦學校按照“收多少、退多少”的原則退費。民辦學校按當地同類型公辦學校退費標準退費。已收取學雜費的普通高中,根據審核確認的名單按標準逐一退還學雜費,并做好財務“退補兩條線”賬目,即從學校學雜費收入中直接減少收入,將學生所交學雜費按標準退給受助學生。
記者在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市建檔立卡的1363名貧困生的學雜費已全部退還。各學校正在統計符合條件的困難學生,將在近期按照規定退還學雜費。我市教育行政部門將實時進行督辦和監督檢查,確保將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實到每一位符合條件貧困學生手中,真正做到“精準資助,不落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