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視覺藝術職業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16 14:57:41南京視覺藝術職業學院
為了保證學院2016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江蘇省有關規定,并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名稱:南京視覺藝術職業學院
二、學校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溧水區柘塘街道柘寧東路116號
三、辦學類型:省屬民辦高校
四、辦學層次:專科
五、院校代碼:國標代碼13964,江蘇招生代碼1954
六、學習年限:三年
七、招生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
八、學校簡介:
南京視覺藝術職業學院創立于2000年,占地面積800畝,是一所按國際標準創辦的綜合性藝術大學,設有攝影系、傳媒系、設計系、音樂系、高爾夫運動與管理系和國際學院等五系一院,建有攝影棚、攝影博物館、錄音棚、演播廳、影視觀摩廳、蘋果設計機房、美術館、音樂廳、形體房、化妝室、琴房、燈光網球場、高爾夫練習場等一流的教育教學設施。學院先后與韓國中部大學和美國橘郡海岸學院合作辦學,學分互認,師資共享。
學院以辦國際化、品牌化的一流高級藝術院校為目標,在教學方法、內部設施、管理模式方面均與國際接軌。十余年來,秉承著“精藝創新,追求卓越”的校訓,“專業+品味+出國實習深造”的辦學理念,成功培養了一批批優秀的畢業生。我校本科部借助與南京藝術學院、南京大學、江南大學、南京師范大學、韓國中部大學等國內外知名高校合作開展的“專轉本”等各種培養模式,為學生搭建了攻讀本科的平臺。
九、招生范圍:2016年在全國10個省招生,具體有:江蘇、浙江、福建、河南、安徽、湖北、湖南、山東、山西、廣東。
十、錄取辦法:
(一)江蘇省體藝類統招錄取規則
1、體藝類考生必須參加七門學業水平測試,測試成績D級不得超過三門。
2、體育類考生專業和文化成績均達省控線,按綜合分(文化總分加專業總分)從高到低排序,依平行志愿規則投檔錄取。
3、美術類考生專業和文化成績均達省控線,按綜合分(文化總分加專業總分)從高到低排序,依平行志愿規則投檔錄取。
4、音樂類考生專業和文化成績均達省控線,按專業分從高到低排序,依平行志愿規則投檔錄取。
5、攝影攝像技術、播音與主持專業考生須參加南京師范大學組織的專業考試,專業成績符合我校要求且文化成績達到省控線,按文化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6、影視編導專業考生聯考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省控線,按綜合分(文化總分加專業總分)從高到低排序,依平行志愿規則投檔錄取。
7、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在我校劃定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上,按投檔分從高到低調劑到尚未錄滿、且與所報專業志愿相近的專業。
(二)江蘇省普通類注冊入學錄取規則
1、考生參加2016年高考未被統招批次錄取,且取得全部七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成績,方可向我院申請注冊入學。
2、考生參加2016年普通高校對口單招未被錄取,且報考普通高校面向中職學生注冊入學,方可向我院申請注冊入學。
3、申請注冊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要求:
(1)年齡不超過21周歲(1994年9月1日后出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2)身體健康,身材勻稱,五官端正,動作協調,膚色較好,身體裸露部分無明顯疤痕;
(3)口齒清晰,普通話標準,善于表達溝通,富有團隊精神和良好親和力;
(4)考生對照以上要求進行自測,符合報名條件和要求可申請注冊。
4、申請注冊酒店管理專業(校企合作漢庭班)的考生,通過漢庭酒店面試后可享受漢庭酒店提供的每年7500元的學費資助;
5、凡符合注冊入學條件的考生,通過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注冊入學管理平臺,向我院提出注冊申請,我院將遵照“考生申請、院校審核”的原則,采用“優先滿足考生申請志愿,先分數后等級”的方法,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6、我院對提交注冊申請的考生逐一進行審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將擇優錄取:
(1)七門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中至少有一個等級為B或B以上的;
(2)有藝術或體育方面特長的;
(3)有相應專業特長,經學院組織專家考核認定的;
(4)中學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現的;
(5)在高中階段獲得校級三好學生,優秀班干、團干,校級以上各項競賽冠軍;
(6)在高中階段有發明創造的;
(7)經考生所在學校特別推薦,綜合素質較高、有突出表現的。
(8)凡參加全國各類高校影視編導、播音與主持、服裝設計表演、舞蹈、音樂專業報名考試,以及具有空乘類專業聯考或校考合格成績,且注冊我院空中乘務專業的。
7、注冊入學共分二輪進行,凡第一輪符合條件未注冊成功的考生,可繼續參加第二輪申請注冊我院。
(三)外省錄取規則
外省藝術類、體育類、普通類考生錄取辦法執行各有關省(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
(四)我院不限制考生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作為外語安排教學。
(五)考生體檢標準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招生專業及計劃:按照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執行。
十二、收費標準:
學費:人文類12000元/學年,理工類14000元/學年,藝術類15000元/學年;
住宿費:1200-1800元/學年。
十三、獎、助、貸政策:
(一)國家獎、助學金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
(二)校級獎學金
獎勵標準分為1000、500和300元三個檔次,獎勵面約為班級總人數的30%。
(三)勤工助學
學校為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用于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四)助學貸款
凡江蘇籍新生及在校生因家庭經濟困難可向入學前戶籍所屬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貸款金額為每生每年8000元。
十四、學歷證書:
學生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國家承認的南京視覺藝術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十五、聯系方式: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溧水區柘塘街道柘寧東路116號
郵編:211215
電話:025-57246666/57246688/57246680(傳真)
網址:www.niva.cn
本章程由南京視覺藝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有與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政策及規定不符之處,按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政策及規定執行。